食藥署一名身材曼妙且長相甜美的女職員被爆出在台北東區酒店兼差,引發各界議論。這名被封為「食藥署之花」的女子,在酒店內的花名叫作「小蘭」,年約27、28歲,身高161公分,外表亮眼、身材姣好,且擁有碩士學歷,談吐氣質出眾,因此與客人互動融洽。
據了解,「小蘭」在今年5月左右來到酒店工作,屬於自行前來應聘的「陌生開發」。她每逢週五、六、日的晚上7點上班,一個月薪資將近新台幣10萬元。酒店經紀表示,「小蘭」並沒有債務、感情或酒品方面的問題,在這半年來的工作表現相當穩定。
然而,讓人意外的是,「小蘭」在10月21日突然來電表示要辭職,直到後來新聞曝光,眾人才得知她竟然是公務員身分。酒店經紀無奈地表示,酒店裡有許多人都是迫於生活壓力才會下海,通常不會特別過問來歷,當事人更不可能主動提起。
對此,食藥署發布聲明指出,已在18日接獲檢舉後,由政風室啟動調查。該名女性公務員承認曾經多次出入不當場所,但否認兼職。然而,食藥署認為此行為已嚴重影響機關聲譽,並引發負面觀感,因此於10月25日召開考績會,決議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相關規定,給予該員「一大過二小過」的處分,並調離原職。
事實上,根據內政部的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8點,非必要不得涉足不妥當場所,包含舞廳、酒家、酒吧、特種咖啡廳茶室,及僱有女服務生陪侍之營業場所等。此次事件再次引發社會對公務員操守的關注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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