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打造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同時考量我國經貿及金融情勢,中央銀行今(30)日宣布,調整國人每年累積結匯金額,其中團體、個人由500萬美元提高至1千萬美元,公司、行號由現行5000萬美元提高至1億美元,並自11月1日起實施。
央行表示,我國採行管理浮動匯率制度,為因應資本大幅移動所產生的衝擊,雖設有每年累積結匯金額之機制,但隨著本行持續鬆綁措施,包括貨款、服務收支及透過國內金融機構投資國外有價證券等均不計額度,現行涉及貿易與資產管理業務相關資金進出已完全自由。
其中,沒有涉及新台幣兌換的外幣資金進出完全自由。涉及新台幣兌換的資金進出,商品跟服務貿易等經常帳相關資金進出,如進出口貿易、觀光、商務旅行及留學等相關收支,都沒有金額限制。同時金融帳包括經濟部核准的直接投資、外資投資國內有價證券,以及透過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及投信投顧業等金融機構投資國外有價證券,資金進出也完全自由。
央行指出,截至113年9月底,透過金融機構投資國外有價證券累積淨匯出金額高達9,626億美元,相較100年底的3001億美元,大幅成長221%,反映我國常年經常帳順差、國人超額儲蓄,導致對外淨債權相應攀升。
同時央行表示,國人實際使用每年累積結匯額度雖相當低,只有每年累積結匯額度的規定,還需要維持。統計112年累積結匯金額使用情形,個人部分,平均每人匯入9.6萬美元、匯出13.3萬美元;公司部分,平均每家匯入101.6萬美元、匯出109.8萬美元,占累積結匯額度皆不足5%。
央行也提到,考量我國經貿及金融情勢,並配合打造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政策,調高國人每年累積結匯金額,國人財富攀升與投資需求增加,以及鑑於112年底我國外匯存底已達5,706億美元,相較100年底的3,856億美元成長48%,因應外匯市場波動的韌性已大幅提高,調高國人每年累積結匯金額,團體、個人由現行500萬美元提高至1000萬美元,公司、行號由5000萬美元提高至1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