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籍漁船新聯發168號因積欠11名印尼籍漁工長達10個月工資、還有食物供應不足等情事,漁工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除了有8名漁工遣送外,還有3名漁工遭經營者強制留下顧船至今,但至今仍積欠薪資、飲水及糧食不足,甚至還被留置在新聯發168號漁船,不得上岸。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呼籲,應立即讓3名被害人上岸,並予以保護安置,協助被害人追討遭積欠薪資,並向加害者追究民事賠償,包含侵權損害賠償等,徵詢被害人意願,是否同意配合人口販運案件偵辦,行政院應成立人口販運被害人保護委員會,落實以被害人為中心處遇模式,跨部會組成打擊人口販運小組,針對防制人口販運犯罪採取積極行動。
漁業署重申,不允許船主積欠船員薪資,除已裁處船主25萬元罰鍰及收回漁業執照2個月外,也協調船主及仲介結清船員工資,但還有3名船員受限模里西斯港務單位要求須留船看顧漁船。漁業署持續透過駐模里西斯專員溝通,並已請印尼政府透過外交管道協助該國船員返回印尼。目前3名船員生活照護係由當地代理商提供伙食,漁業署當地專員及赴模國執行勞動權益檢查人員亦不定期前往訪視關懷,提供部分補給物資。
漁業署強調,將持續關注後續情形,並透過不同管道盡力協助船員返國及領回應有薪資,針對不法侵害船員權益違規行為,除移送司法偵處外,將予依法嚴懲,維護船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