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衛生署花蓮醫院(現改為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前院長鐘威昇涉嫌收賄弊案,96年至98年辦理6千多萬元的醫療器材採購,收受廠商7案374萬餘元回扣,經台中地檢署偵結,依貪汙罪嫌起訴。衛福部醫管會今天表示,尊重司法,並重申依法嚴正執行採購程序。
日前桃園地檢署偵辦署立醫院採購儀器收賄弊案,101年間追加起訴前衛生署花蓮醫院前院長鐘威昇收賄,此案桃園地院認為被告戶籍地在台中市而退回,全案移由台中地檢署偵辦,台中地檢署依貪污罪重新起訴。
起訴書指出,民國96到98年間,鐘威昇在花蓮醫院擔任院長,負責院內各項醫療器材採購及預算核定,包括「多層次螺旋電腦斷層掃描儀」、「一般腹部、心臟、乳房超音波」、「電子式支氣管鏡」、「內視鏡主機系統」、「呼吸道清潔震盪儀」等採購案,是特定廠商護航得標,再收賄。
起訴書指出,鐘威昇為了收回扣,不理會下屬專科醫師及技術人員的建議,向林姓業者採購8切的「電腦斷層掃描儀」,收受100萬回扣。
另外,因見花蓮慈濟及門諾兩醫院已有64切,又立即向同一業者採購64切「電腦斷層掃描儀」再收賄200萬。檢方指出,鐘威昇事先與廠商談妥賄賂金額,然後全力護航廠商為內定得標廠商。
衛生福利部醫管會今天表示,針對署醫醫療器材採購弊案,已嚴格執行3項政策,進行5大改革,包括立即撤換相關涉案人員、檢討所屬醫院院長與副院長任期、考評、輪調與遴選之相關規定並成立所屬醫院體檢小組進行全面性輔導。
另外衛生福利部強力督導所屬醫療機構辦理重大採購案件應行注意事項並強化內控機制,落實監督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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