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十月革命後不久,在東部鐵路內部出現三股對立的政治勢力,俄國臨時政府控制的社會組織委員會,孟什維克和蘇維埃,爭奪對鐵路的管理權,蘇維埃以武力奪權成功。俄國臨時政府駐華公使要求中華民國北洋政府介入。北洋政府出動軍隊,搜繳東部鐵路蘇維埃人士的武器,並遣返蘇維埃武裝人士,短暫奪得了東部鐵路的控制權。1918年,布爾什維克強制解散了立憲會議,建立了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俄國內戰全面爆發。協約國支持反對蘇維埃的白軍與俄國蘇維埃作戰。中華民國北洋政府加入協約國陣營,出兵唐努烏梁海 、西伯利亞、蒙古、伯力、海參崴等。
1919年7月,俄羅斯蘇維埃發表《第一次對華宣言》(加拉罕宣言),這個宣言包括包括廢除治外法權、歸還割地、廢除所有不平等條約、取消庚子賠款,其細節還包括歸還佔領這些土地上的設施。這個宣言還包括:[蘇維埃政府放棄在滿洲的所有採礦、森林特許權,將中國東部鐵路以及被沙皇政府、匪幫謝苗諾夫、高爾察克和俄國資本階級強行奪取的一切歸還中國。 ]
《第一次對華宣言》發表時間是在凡爾賽和會結束和五四運動爆發兩個月之後。中華民國政府在凡爾賽和會上有關山東問題的談判失利,使日本繼承了德國在膠州及山東所有特權,由此引發了五四運動。蘇維埃政權發表這個宣言的目的是擺脫其外交孤立狀態,借五四運動反對各個帝國在華特權,宣示自己與沙俄帝國以及其他帝國對華政策的不同,以此獲得了中華民國內部不同政治派別、知識界以及其他各界人民對新生的俄國蘇維埃政權的同情。
不過,隨著俄羅斯蘇維埃在內戰中擊敗白軍,《加拉罕宣言》的最初文本開始編輯,形成了第二個文本,不再承諾無償歸還東部鐵路。俄羅斯蘇維埃在1920年成立遠東共和國,包括了清廷割讓的黑龍江以北和烏蘇里江流域領土,這個名義上的獨立國家,實際上是由俄羅斯蘇維埃控制,以便可以繼續吸引中華民國各界支持,同時促成協約國從東北亞撤軍。1922年,在協約國從這個地區撤軍後,俄羅斯蘇維埃把遠東共和國併入了俄羅斯共和國,事實上放棄了歸還沙俄佔領領土的承諾。同年底,蘇聯成立,不再提及《加拉罕宣言》第一個文本,以保留東部鐵路特權與中華民國北洋政府談判。1923年,蘇聯外交部副部長越飛(Joffe)與孫中山(代表南方政府)簽署宣言,這份宣言背書蘇聯立場,放棄了要求蘇聯無條件歸還東部鐵路,對北洋政府與蘇聯的談判施加影響,其後果是延續不平等條約。
1924年,蘇聯與北洋政府簽署《中蘇解決懸案大綱協定》(中蘇協定),宣布廢除中國政府(清廷)與前俄帝國政府(包括前俄帝國政府與第三方簽署的妨礙中國主權及利益)所訂立公約,條約,協定,議定書,依平等相互公平之原則和蘇俄在1919-20年對華宣言,制訂新的條約。不過,《中蘇協定》過於空泛,在維持現有疆域的情況下的談判,並未說明《璦琿條約》廢除後,是否將土地歸還歸,以及還給誰,佔領期間是否需要賠償。《中蘇協定 》也並未依照《加拉罕宣言》的最初文本無償歸還東部鐵路。蘇聯為了控制鐵路,聲稱如果中華民國如堅持收回鐵路,必須支付極高額的費用,這使得立即收回鐵路成為不可能;同時這個條約仍繼續索取部分庚子賠款。隨後,蘇聯以「共同管理」東部鐵路為名義,與奉系軍閥簽訂了《奉俄協定》,仍然延續中東鐵路租期60年,在此期間鐵路名義上是蘇中共同管理,但是,實際控制權仍在蘇聯手中,這條鐵路高層主要成員是蘇聯俄羅斯人,中國僱員只有14%,多是下層和翻譯。在《中蘇協定》簽署後,蘇聯與中華民國正式建交,並互派最高級外交使團。
1926年初,蘇聯秘密照會北洋政府,要求恢復東部鐵路包括周圍附屬地繼續維持擁有行政、司法、警察、駐軍、課稅等權力。1929年,南京政府推行改訂新約,要求收回租界,奉系軍隊被改編為東北(邊防)軍,隨後短暫奪取了東方鐵路北段的控制權,並逮捕了蘇聯中東鐵路的負責人。中蘇斷交,隨即,蘇軍侵入東北,打敗東北軍,藉機向南擴張佔領阿巴該圖洲渚,奉系與蘇聯簽署了《奉天政府與蘇聯政府間議定書》,隨後,中華民國與蘇聯簽署《伯力會議議定書》,恢復戰前由蘇聯控製鐵路的《奉俄協定》。 918事件後,日本扶植的滿洲國成立,蘇聯率先承認。在不顧中華民國政府抗議的情況下,蘇聯出售了中東鐵路給日本,以換取日本不要北進。
蘇聯繼承沙皇俄國東擴和定居殖民為主的政策,對華政策有明顯連續性,將控制中國以及保持東北特權作為擴張戰略工具;在內部出現大饑荒、遠東實力下降時,出讓部分東北特權,保持與日本爭奪東北亞的實力。那麼,蘇聯如何利用中華民國內部軍閥混戰、第二次中日戰爭、國共內戰,尋找並扶持親蘇代理?
請讀續篇《璦琿條約》的演變軌跡(3):蘇聯尋找在華親蘇代理,協助中共爭奪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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