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一名越籍人妻黎女與丈夫丘男結婚多年,兩人婚後育有三名子女。然而丘男卻聲稱同事林女遭家暴,將其帶回家中。事後黎女才發現林女所生的兩個小孩皆是丘男的孩子,黎女在發現真相後,訴請精神賠償8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決丘男與林女須連帶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黎女與丈夫結婚多年,對丘男深信不疑。沒想到丘男在經營裝修工程期間,因工作與設計師林女產生曖昧。黎女在回越南探親期間時,丘男更讓林女到自家小吃店幫忙,負責櫃檯與會計事務,成為兩人私通的掩護。事後丘男以林女遭家暴、懷孕六七個月無處可去為由,請求讓她暫住家中。黎女出於同情,安排林女入住空房。
直到林女的孩子滿月後搬離,黎女察覺丈夫行為異常,翻看手機後發現兩人不倫戀的證據。隨後她也發現兩人大量親密照片,清楚記錄兩人外出親密舉動,甚至與林女母子在丘男父母家同住的畫面。
更令黎女震驚的是,原來林女搬離後是帶著孩子入住丘男父母家中。她也親自與林女父母對質,對方坦承兩人已交往三年,並育有兩名孩子,且皆為丘男親生。
黎女控訴,不僅丈夫長期欺騙,她的婆家也知情不報,甚至默許此事,讓她痛苦不堪。為捍衛自身權益,黎女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丘男與林女連帶賠償精神損害80萬元。
基隆地方法院開庭期間,林女對不倫事實供認不諱,但認為80萬元賠償過高,主張應以15萬元為合理金額;而丘男則未出庭,也未提交答辯狀。法院認為,丘男與林女的不倫行為對黎女的婚姻與精神造成重大傷害,侵害其配偶權,考量雙方經濟能力及行為惡劣程度,最終判決兩人須連帶賠償40萬元。案件目前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