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為遏止牌照註銷後又有違規紀錄的霸王車行駛道路的堅定決心,高雄市區監理所攜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停管中心、裁決中心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等跨機關合作,透過高市所自行研發的註銷號牌通報系統即時通報,於本市三民區成功查獲1輛已遭註銷牌照之違規大戶霸王車,車體當場拖吊強制執行並查封查扣移置保管,另號牌則由高雄市區監理所扣繳,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4項規定開單舉發,處新臺幣3,600元至10,800元罰鍰。
高雄市區監理所呼籲,此種未經檢驗合格情況下仍行駛道路的車輛,且還無投保強制險,明顯是危害道路安全的潛藏未爆彈,為有效遏止已受吊註銷牌照處分再違規上路行駛之霸王車問題,高市所將持續積極攜手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停管中心、警察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等單位,針對逾檢註銷違規大戶進行分析及積極掃蕩。車輛行駛道路,應懸掛有效的車牌,號牌遭註銷,現須待6個月註銷期滿後,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始能重新申領新牌行駛道路!若該車已老舊不堪使用,建議速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使用已註銷號牌車輛上路,不僅違法,且逾期檢驗的車輛性能恐危及用路安全,所以切勿駕駛註銷號牌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