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中午12時,11歲的朱姓女童在台中市大雅區雅潭路的斑馬線上,準備穿越中清東路時,遭到48歲李姓男子騎乘的機車撞傷。據警方調查,李男當時沿中清東路往南直行,卻疑似未注意前方路況,闖紅燈且未禮讓正在行人穿越道上的女童,導致撞擊發生。
所幸女童僅手腳擦挫傷,經送醫後均無大礙。大雅警分局已依規定到場處置,李男經檢測無酒精反應。警方也調閱了現場路口監視器畫面,以釐清肇事原因與責任。
女童的父親得知此事後相當心痛,還在網路上尋求附近車輛的行車記錄器畫面,盼能為女兒討回公道。對此,警方表示肇事責任明確,李男已觸犯多項交通違規,將開罰至少新台幣9000元。
大雅警分局呼籲,駕駛人行駛時務必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周遭路況,在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更應減速慢行並隨時準備停車禮讓行人。尤其是大型車輛,例如大客車在轉彎或行經斑馬線時,無論有無行人都應暫停車輛,並進行指差確認後,才能安全通行,以避免憾事發生。
另外交通部長陳世凱近日前往台中視察大客車「停讓文化」的落實狀況時,特別提醒大客車駕駛人在行經斑馬線時需確實做到「停等、指差」的動作,引起部分民眾的誤解與討論。交通部已在第一時間澄清,強調無論路口有無行人,都必須停等指差的是大客車,一般小型車僅需在有行人時依規定停車禮讓即可。
行人安全不容忽視,全民皆需培養「停讓文化」,每個用路人都應互相尊重並遵守交通規範。透過政府與民眾的共同努力,才能讓道路交通環境更加安全友善,減少憾事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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