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林姓女子和劉姓男友分手4個月後發現懷孕,懷疑小孩是劉男的種,便找親友一同到劉男任職的超商要他負責,結果在門口巧遇正等待劉男下班的劉母,雙方爆發口角,林女事後提告劉母罵她「智障白癡」,但法官勘驗錄音,僅聽到劉母曾嗆林女「妳們自己去想辦法,這個東西(小孩)是在妳們身上」,並未辱罵「智障白癡」,因此判決劉母無罪。
判決指出,林女和劉男分手4個月後發現懷孕,便找姑姑、姑姑男友一同到劉男任職的超商要找劉男負責,孰料當時在店門口遇到正等劉男下班的劉母,雙方便就林女懷孕一事發生口角,過程中,林女因不滿劉母辱罵她「智障白癡」,便將劉母告上法院。
全案審理時,劉母否認出言辱罵林女「智障白癡」,她當時只是認為,兒子和林女已經分手很久了,林女肚子裡的小孩根本不是她兒子的種。
法官勘驗事發時的錄音檔,發現劉母對林女說「妳們自己去想辦法,這個東西(小孩)是在妳們身上,妳到現在4個月了,再來跟我講」、「妳事情做一做才要來誣賴」、並指劉女「有那麼低能嗎?要給別人玩弄嗎」等,確實沒有提到「智障白癡」。
但林女仍堅稱,當時雙方吵起來,劉母罵說「你們XX(林女)是不是『智障白痴』啊!都已經幾歲了,還不知道說會有小孩這種事。」姑姑還反問劉母「妳罵她,那妳是不是又罵到妳兒子」,劉母也回應「對啊!他們兩個都是智障白癡啊,」
法官認為,就算劉母有說,也僅是劉母對林女懷孕、要求劉男負責而感到不滿,在衝突時對林女做出短暫的言語攻擊,頂多只破壞林女的「名譽感情」,也就是林女對自我名譽的主觀感受,並非《刑法》名譽權保障的範圍,最終判決劉母無罪,全案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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