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津鈴批:衛福部護航食品大廠 延遲落實分廠分照
民報
2015-05-10 00:00
針對食品、飼料工廠須分廠分照之修正條文規定於103年12月10日公布施行,規定主管機關最遲於6個月公告,並公告後1年後完成辦理。台聯立委葉津鈴今天指出,她多次要求衛福部提前公告時程,早日落實分廠分照制度,持續追蹤後發現經濟部工業局早已經完成法制作業,但衛福部打算在法定最後一日,104年6月10日前才要公告。
葉津鈴指出,兩次在總質詢行政院長毛治國,食安法修正公告後,舊廠的分廠分照須於6個月內公告實施,為了食安管理,民眾期待能夠縮短緩衝時間,希望能夠早日公告實施,落實分廠分照管理。
不過,據衛福部答覆都是以預定於104年6月10日前公告,相關法制作業在研擬中。
葉津鈴表示,經向經濟部工業局了解法制作業的進度,工業局的答覆是法制作業早已完成,而且3月份已經開啟專案輔導,目前登記還在生產工廠中有109家的執照中,登記項目兼有食品及飼料項目,經盤點之後,有6成多工廠,只需要書面作業變更登記項目即可。另外,3成多約40家,則必須進行廠房分割。
葉津鈴表示,分廠分照管理制度早在去年10月就已經定案,廠商願意配合改革,其實時間相當充裕。但衛福部先是以窒礙難行,反對修法,修法後,又打算在法定的最後1日才公告舊廠的分廠分照的實施公告。
葉津鈴批評,這完全是站在食品大廠的利益考量,替廠商爭取最長的緩衝時間,卻漠視民眾早日落實分廠分照管理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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