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保母姊妹涉嫌虐死1歲男童剴剴案持續受到社會關注,台北地檢署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等起訴,台北地院國民法庭認為劉彩萱、劉若琳以虐取樂,惡性重大,今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下妨害自由而凌虐致死等罪,主要照顧剴剴的姊姊劉彩萱遭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保母妹妹劉若琳則為有期徒刑18年,全案仍可上訴。對此,剴剴奶奶委任律師受訪強調,這部分要向家屬報告,報告後再由家屬決定是否要提起上訴,或是請求檢察官再上訴。
一審宣判後,北檢回應尊重國民法官判決,檢察官將持續結合社會安全網絡成員,嚴懲兒虐暴力,守護兒少安全與尊嚴。
另外,北檢還查出劉彩萱、劉若琳涉嫌以布條綑綁等方式凌虐另外兩名幼童,今年1月依照凌虐等罪起訴兩人,目前該案還在審理當中。審判長說明,合議庭考量兩人犯罪動機,以虐取樂,惡性重大且危害甚巨,目前尚未跟被害人家屬和解,加上醫師鑑定兩人社會復歸可能性為中和中上,合議庭經評議後作出此判決。
回顧本案,在北檢起訴劉姓保母姊妹之後,隨即選出6名國民法官、4名備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組成合議庭,歷經10次密集開庭審理之後,姊姊劉彩萱當庭痛哭坦承犯行,稱願承擔錯誤接受懲罰。不過妹妹劉若琳維持無罪答辯,並否認有凌虐行為。13日下午2時30分一審宣判結果出爐,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劉若琳18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發現兒少虐待、性剝削,請撥打11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