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意見紛歧 耗水費相關法案審查卡關
民報
2015-05-28 00:00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審查與耗水費相關的耗水費《水利法》及《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原本經濟部認為耗水費共識已高,今(28)日有望過關,但卻因有立委認為耗水費對大戶會有短期影響、也有立委認為旱象解除可以不修法,各方意見分歧,連輪值召委陳明文也無法立刻決定是否交付朝野協商,最後決定擇期再審,讓耗水費審查因此卡關。
經濟部原本期待今日耗水費相關條文可以順利通過委員會審查,希望趕在本會期三讀通過,但經一上午討論,在審查到關鍵條文《水利法》第84條之1新增開徵耗水費條文時,各方卻意見不一,有立委認為應該明訂農業用水不必課徵,也有人認為旱象解除可以不必修法,並認為可以將此條文送交朝野協商。此時,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認為就是國民黨立委翁重鈞反對開徵耗水費,認為翁根本是為了企業護航,引來翁重鈞不滿,直嗆「不要給我戴帽子」。
眼看雙方僵持不下,對於《水利法》第84條之1修正案是否送交朝野協商委員間也有意見,立委丁守中更直言,今天「修法重點就這條耗水費啊。」就連召委陳明文也無法立刻決定,隨即以「尿盾」宣布休息,待重新開會時,主席陳明文便宣布擇期再審,導致經濟部原本期待今天可以通過委員會審查的耗水費相關條文 因此卡關。
對於法案未順利過關,經濟部次長楊偉甫表示,耗水費是具有共識的政策,但今天委員對《水利法》第84條之1還未達到共識,主要是部分委員認為耗水費對用水大戶會有短期影響,「這也顯示我們的努力不夠」。
根據行政院通過版本規劃,徵收原則以每月用水量大於1000度用水大戶優先,採階梯費率,用水越多徵收越多,目前有1000度以上、3000度以上與6000度以上3種徵收費率。用水大戶排除機關、學校、醫院、住宅及農業暫不開徵,其中多數為工業用戶,以化材、電子、造紙、基本金屬業、紡織業、石油業為主,服務業部分則以旅宿及百貨業為主。
台水公司統計,每月用水量大於1000度用戶共達5886戶,年使用水量約7.25億度,占用水總和26.1%。經濟部相關配套包括水污費減半以及若有符合達成回收率或獲頒節水績優單位等,將可減徵10%~5%,所有減徵措施加起來最高可達60%。
但經濟部次長楊偉甫表示,考量到結構合理化,目前決定耗水費與水污費脫勾。而未來向產業界徵收的耗水費將優先用於產業枯旱時期的用水調度、廠商節水改善輔導與獎勵、民眾購買省水器材的獎勵等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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