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14)日通過韌性特別條例修正草案,將預算匡列上限調高到新台幣5,900億元,而原先普發現金在今年10月31日前執行完畢的文字,則調整成在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換言之,普發現金1萬元時程確定延後,部分民眾恐怕明年才會拿到。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韌性特別條例),共匡列5,450億元,其中,2,350億元用以普發現金、1,500億元用於國土安全韌性、930億元為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新政的經濟支持方案、670億元作為社會支持。原先政院規畫撥補台電的1,000億元被刪除。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此次修正案主要是因台美關稅談判尚未底定,為未來及時產業需求,因此預留額度200億元,同時,增加強化電力韌性、照顧弱勢族群,還有發放現金作業所需新增的相關經費,後續請部會加強溝通,盡速完成修正案修正程序。
行政院會今針對韌性特別條例,提出第3條、第6條、第9條修正草案,為了加強支持產業、照顧弱勢族群及發放現金作業所需新增的相關經費,整體經費上限由5,450億元,提高到5,900億元,第一階段將先編列5,700億元特別預算,後續200億元特別預算額度,將保留彈性,視各產業需求編列。
據指出,韌性特別條例考量發放現金涉及作業準備、系統設計及民眾領取時間,參照之前經驗,預留超過6個月時間讓民眾領取,將原先普發現金「114年10月31日前執行完畢」的文字,修改為「依本條例編列之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