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旅客參加德瑞13天團體遊,每人花費19.3萬元,卻因領隊服務不專業而不滿,控訴領隊要求團員在路邊如廁,還讓他們拖行李箱走2公里,導致行李箱輪子損壞。旅客在Google留下一星負評卻被領隊提告誹謗,旅行社表示已了解處理,並強調領隊合法合規,但旅客質疑旅行社推卸責任。法律專家認為,單純發表旅遊感受難以構成誹謗!
這趟德國瑞士之旅對A小姐來說本應是一次愉快的體驗,但高達19.3萬元的團費卻換來令人失望的服務品質。A小姐表示,在從慕尼黑前往新天鵝堡的2個半小時車程中,即使團員表達想上廁所的需求,領隊依然沒有安排車輛停靠休息站。直到有人實在忍不住了,車子才停下,但停靠的地點竟然不是公共廁所。
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領隊竟建議團員「用雨傘遮住,在路邊上戰地廁所」。A小姐感到非常不滿,她表示:「路邊上廁所這麼不文明的事情,怎麼會發生在我們身上,竟然淪落到路邊解放。」除此之外,A小姐還展示了飯店房卡,指出花了近20萬元參加的這個團過於陽春,與其他團相比差距甚大。
另一個令A小姐感到不滿的是,團員被迫拖著行李箱走2公里路,不僅過程既累又危險,還導致行李箱輪子損壞。8月2日,A小姐在Google留下負評,希望提醒大家避開這個旅行團,但一個月後卻收到警局通知,被領隊提告誹謗。當她聯繫旅行社時,對方法務回應因為領隊非正式員工,所以只能道德勸說,這讓A小姐感到旅行社在推卸責任。
A小姐強調:「我把自己的感受寫出來而已,並沒有要中傷任何人,竟然就被告誹謗,我就覺得非常不能接受。」面對這起糾紛,當事旅行社回應表示,接到旅客投訴後已了解狀況,並表示這名領隊合法合規,若有不足之處也會請領隊改善。
對於這類評論是否構成誹謗,律師謝孟高表示:「只是發表參與該旅行團後的感受與心得,是屬於評論性的言論,不受刑法誹謗罪的追訴。」他強調,講述個人感受在實務上會被認為是合理評論,誹謗罪成立的機會很小。儘管如此,這次旅遊體驗確實讓旅客花了錢又壞了心情,旅行社也表示會協助處理,並全力避免類似糾紛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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