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新聞葉柏成新北報導】新北市城鄉局今〈5〉日表示,板橋公共設施專案通檢案已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即日起再公開展覽30天,並將於12月22日及23日於板橋區公所舉辦說明會,向民眾充分說明計畫內容及回應地方關心議題。
城鄉局黃國峰表示,此次公設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提出了多元檢討解編方式,包括:跨區公辦整體開發、劃設再發展區(調降容積就地解編)等,其中整體開發部分以地主分回55%土地為通案原則進行規劃,目前板橋都市計畫預計解編10處公設保留地,解編面積達8.79公頃,市府可實質取得開闢約1.67公頃公園綠地、廣場等五項開放性公共設施,提升地區居住環境品質。
他說,該專案考量新北市議會辦公空間不足,故將透過市地重劃方式取得周邊約0.45公頃之土地,提供廳舍興建使用,以增加公共服務效能及提供更完善的辦公空間;又為解決瓶頸道路,本次專案也將板橋區華江五路南側綠地用地變更為綠地用地兼供道路使用,透過重劃方式打通瓶頸,以改善區域交通串聯。
另外,配合在地發展需求,檢討既有公設用地開發附帶條件,以江翠國中旁石雕公園用地為例,過去因現況合法房屋密集導致開闢困難,為顧及人民權益及減少政府負擔,後於86年將合法房屋密集部分變更為住宅區,以附帶條件辦理跨街廓都更,惟其原先規定之附帶條件過於嚴苛,致使開發困難,故本次重新檢討附帶條件,以保障民眾權益並增加開發誘因。
黃國峰指出,目前新北市共計20處納入公設用地專案通盤檢討,已有1處發布實施(澳底一階)、10處經內政部審竣(坪林水源、三峽、蘆洲、石門、三重、鶯歌、板橋、樹林三多、鶯歌鳳鳴、汐止)。
9處於內政部審議中(新店、新莊、土城、淡水、萬里、泰山、樹林山佳、淡水竹圍、五股),透過公設解編及檢討,地主得分回可建築土地進行開發,並實質提供多元開放空間供在地民眾使用,既保障民眾權益亦同時改善地區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