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近日以防詐與資安疑慮為由,宣布封鎖大陸社群平台「小紅書」,輿論譁然。對此,律師葉慶元質疑,主管機關可以跳過相關法規,命網路業者停止解析、限制接取?「這是北韓法學派的依法行政嗎?」
葉慶元今天表示,依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小紅書屬於「網路廣告平台業者」,必須「在台灣指定及提報法律代表」,如果未提報,數發部應該要以適當方式公告其名稱,並通知其補正(第29條);如果經過公告、通知,平台業者仍不配合指定及提報法律代表,依法可以處250萬至億元的罰鍰;如果還不配合,可以按次處罰;如果持續不配合,法律效果是……得召集專家審議會議,命網路業者停止解析或限制接取。(第39條)
葉慶元質疑,在現在小紅書這個案例,請問,主管機關完成了哪些手續呢?「公告?通知?處罰鍰?按次處罰?召開專家審議會議?由專家審議會議決議命網路業者停止解析或限制接取?」主管機關可以跳過第39條,就命網路業者停止解析、限制接取?這是北韓法學派的依法行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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