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信義區8日清晨4時許發生一起酒客最酒脫序事故。警方獲報,一名年約30多歲的李姓男子7日獨自前往信義區夜店狂歡,直到夜店結束營業時間後仍不願離去,更怒咬安管人員的手指洩憤,遭安管人員當場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到場時,李男情緒仍相當激動,但已遭安管人員帶離夜店,惟李男卻仍持續與警方叫囂,最後遭警方上銬管束,不料李男被上銬後仍不願配合警方,拒絕上警車,甚至直接將身體放軟,讓警方不得不出動3人將李男扛上警車帶回派出所。
全案後續依警職法第19條1項「瘋狂或酒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或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對渠實施管束,後續也已聯繫李男的姊姊至所將其帶回。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