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中西區崇德路發生一起嚴重襲警事件。40多歲林姓男子因違規停車遭取締,在接過罰單後情緒突然失控,從車內後座抽出露營用斧頭,朝正在執勤的黃姓女警背部及肩部連續砍擊。
根據警方調查,林男在過去一個月內,已在同一地點連續收到兩張違停罰單。當晚外出購餐時再度遭開單,疑似認為遭到警方針對,因而心生怨懟。由於平時有露營習慣,車內長期放置斧頭,遂在情緒失控下持斧攻擊女警。
現場其他員警見狀立即上前制伏,合力將林男壓制逮捕。31歲的黃姓女警已在德高派出所服務7年,事發時身穿防彈背心,擋下大部分攻擊力道,僅肩背多處受傷。經送醫縫合治療後,已無生命危險。
警方深入調查發現,林男並非首次涉及妨害公務並出手傷人。民國105年間,林男因不滿車輛遭到拖吊,持開山刀攻擊執勤員警,造成員警右眼眶挫傷瘀血、下嘴唇挫傷、左頸部挫傷與抓傷等傷害。台南地院當時審酌林男行為影響社會秩序及公權力執行,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
檢察官複訊時,法院審理監視器畫面、斧頭照片及攻擊部位後,認定林男具有致人於死的故意。考量林男平時隨身攜帶危險物品,且過去多次因持刀械攻擊他人或警察,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基於公共安全考量,裁定羈押。
台南市長黃偉哲對此事件表達嚴正譴責,強調對暴力行為決不寬貸。台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也表示,員警依法執行公權力,絕不容許以暴力挑戰。對於類似惡性攻擊行為將從嚴究辦,確保同仁執勤安全並維護社會秩序。警方呼籲民眾,若對處分有疑義,應循行政救濟途徑申訴,切勿以暴力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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