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天冷正是吃鍋旺季,台北市衛生局今(9)日公布最新火鍋料專案抽驗計畫結果,多家知名店家都上榜!包括「富樂台式涮涮鍋」、「辛殿麻辣鍋」、「鍋爸鴛鴦鍋西門店」及「雅香自助火鍋城」,分別有豆腐、青江菜、花生粉被檢出防腐劑、農藥或黃麴毒素違規,勒令下架,並將針對上游開罰。
台北市這一波抽驗地點包括火鍋店、餐飲店、市場、賣場及超市等,共計抽驗60件,其中6件品質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0.00%。
不合格名單包括:「富樂台式涮涮鍋」(富樂台式有限公司)的「豆腐」檢出苯甲酸0.24 g/kg(標準:不得檢出),來源廠商為新北市謝姓業者;「辛殿麻辣鍋」(昕殿有限公司)的「青江菜」檢出芬普尼0.001ppm、芬普尼代謝物0.002ppm,共計檢出0.003ppm(標準:0.001ppm以下),來源廠商為雲林縣農富農產行。
另外,「鍋爸鴛鴦鍋西門店」(展鴻小吃店)的「青江菜」檢出脫芬瑞1.1ppm(標準:0.5ppm以下),來源廠商為雲林縣王姓業者;「雅香自助火鍋城」(雅香西門有限公司)的「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B1 4.2μg/kg(標準:2μg/kg以下)、總黃麴毒素B1+B2+G1+G2 4.9μg/kg(標準:4μg/kg以下),來源廠商為新北市福亭食品工業有限公司。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針對上述品質不符規定產品,已令販售地點業者立即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違規產品來源屬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辦理;來源屬台北市業者,將依法處辦。
台北市衛生局強調,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負責業者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者,可處負責業者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不符「食品中汙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者,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可處負責業者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提醒,黃麴毒素主要是黃麴黴菌所產生之二級代謝產物,大劑量食入會引起肝毒性發炎及肝細胞壞死,經常汙染花生、玉米、米、麥及堅果類等作物,台灣溼熱氣候利於黃麴黴菌的生長條件(環境溫度攝氏30-38度、相對溼度80%以上)。而「苯甲酸」為可合法使用之防腐劑,惟不得使用於「豆腐類產品」(豆腐、凍豆腐、油豆腐、臭豆腐等及豆漿),苯甲酸偏向水溶性,進入人體後,可從尿中排出,倘過量食入則會引起腹瀉、胃痛、心跳快等症狀, 適量喝水可幫助新陳代謝排出。
照片來源: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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