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律師「仙塔律師」李宜諪涉嫌替靈骨塔詐團主嫌吳芳儀洩漏偵查內容、轉達隱匿財產指令,遭檢方依洩密、洗錢等罪嫌求刑一年。李宜諪今(9)日第三度出庭時態度大轉彎,改口全部認罪,並願意繳回吳女的律師費作為犯罪所得,請求法官減刑。
「法老王」王至德律師九日在臉書粉專發文分析,表示看到仙塔律師認罪「一點都不意外」。他指出,有朋友傳訊詢問:「律師不是應該最會辯護嗎?怎麼這麼快就投降?」王至德強調,認罪是為了生存,不是為了正義。
王至德分析,在一般人眼中,認罪等於承認做錯事,但在律師眼裡,認罪往往是一個「止損點」。他提到,李宜諪被七十萬元交保,雖然比之前的太子集團特助十五萬元高出不少,這代表檢方手上掌握的證據可能有一定的殺傷力。
依照《律師法》規定,律師若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確定,可能會被移付懲戒,最嚴重恐遭除名。王至德表示,若不認罪硬幹到底,最後被判刑且沒有緩刑,那可能就是職業生涯的終結。他認為,認罪博取檢察官跟法官的好感,爭取緩刑,才是保住飯碗的理性選擇。
王至德進一步指出,有在辦刑案的律師都知道,證據攤開來,勝率有多少心裡都有數。硬拗到底,如果輸了就是重判;認罪至少人身自由跟職業資格可能保住。他認為,仙塔律師只是做了一個「理性經濟人」會做的決定,既然莊家(檢方)牌面大,那就蓋牌輸一半,不要梭哈把身家(律師執照)都賠進去。
李宜諪十一月首次出庭時採無罪答辯,強調自己沒有翻供;第二次開庭又進一步指控檢方曾誘導認罪,並提出傳喚證人、法界學者與進行法律鑑定等多項聲請。如今態度轉變,引發法界關注。
王至德也補充說明,許多民眾找律師,以為律師就是要把黑的說成白的,其實大錯特錯。《刑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法官量刑要審酌「犯罪後之態度」,包括認罪、悔過、賠償,都是良好的犯後態度,是爭取輕判或緩刑的關鍵密碼。他強調,如果不論證據確鑿與否都叫當事人「打死不認」,那不叫幫忙,那叫「把當事人往火坑裡推」。
王至德總結,仙塔律師的認罪,與其說是良心發現,不如說是經過精密的法律風險評估後的停損操作。他表示,律師需要幫自己計算法律風險,從某方面來看也算是學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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