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指控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與開陽公司負責人蔡宗融,涉嫌在合豐能源太陽能案中以假合約及灌水工程款方式掏空公司3.5億元,檢方8日依證券交易法等罪將兩人起訴,並求刑鍾嘉村18年、蔡宗融12年。鍾因未及時籌到至少2.2億元保證金,被法院裁定羈押。
鍾家隔日早上再度聲請交保,高雄地院下午裁定准予以2.2億元交保,並指出鍾確有健康惡化情況,同時考量檢方也同意高額保釋金。法院除限制其出境、出海,並要求佩戴電子腳鐐與定期回傳照片接受監控。
鍾嘉村於晚間完成腳鐐裝設後返家。其律師表示,鍾患癌症且羈押期間身體狀況每況愈下,交保後仍需頻繁就醫,因此法院並未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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