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團赴陸旅遊未提及台灣選舉議題 商圈發展協會理事長二審仍無罪

揪團赴陸旅遊未提及台灣選舉議題 商圈發展協會理事長二審仍無罪

匯流新聞網CNEWS 2025-12-10 20:21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高雄市三民區某商圈發展協會王姓理事長,被控以其經營的旅行社,受大陸地區政府委託及資助,以「高雄基層交流參訪團」名義揪團赴北京接受落地招待,被依反滲透法等罪嫌起訴,高雄地院一審判王無罪;高雄高分院今(10)日仍維持無罪判決。可上訴。

雄檢起訴指出,經營旅行社的高雄市某商圈發展協會的王姓理事長,竟接受大陸地區政府之委託、指示及資助,並按照中方安排的豐台區台辦處長盧明豐及大陸對台統戰外圍單位「北京北北高兩地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負責人駱德義及綽號「小高」之人作為執行聯絡窗口。

王某即依北京市豐台區台辦主任薛紅指示,該陸方資助的落地招待團,必須要有一定比例之里長隨團,王某於是邀集包含3名里長在內共17人參加,並將該名單提報審核符合大陸北京市台辦落地招待規定後,在112年7月間以「高雄基層交流參訪團」名義與參加團員自高雄出發。

團員抵達北京時,全程6天均為落地招待,即團員只需將自行負擔的機票交給王某代為收取,王某並可抽取每人約1000元不等利潤,落地後由大陸地區政府資助食、宿、交通、旅遊、參訪等全部行程費用,行程中會有台辦人員陪同,並於各晚晚宴或交流座談會之際,多次向有投票權之團員宣傳「兩岸一家親」或附和「下架某政黨」, 王某也在席間提及政黨選舉聯盟合作等議題,共同藉此方式以期該等參與旅遊之投票權人為一定投票權之行使。

雄院審理認為團員每人自付1萬8000元團費,期間曾參訪社區基地、交流座談會。且不分政治立場均稱未在旅遊或參訪過程聽聞大陸人士提及台灣選舉議題,認定旅遊與選舉無對價關係,判決無罪。高雄高分院支持原審見解,仍宣判王某無罪。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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