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昨(11)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針對助理費修法提出兩大原則:不能侵害助理權益、公款公用。她強調助理是立委的夥伴與分身,形成共同體,因此修法必須保障助理權益。
王鴻薇特別提出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案與監察院前秘書長李俊俋案的差別待遇問題,質疑司法雙標。她指出,高虹安因加班費使用方式被判重刑7年4個月並停止市長職務,目前二審即將宣判。但高虹安團隊助理來自李俊俋辦公室,使用的加班費方式也是沿用李俊俋委員辦公室的做法。
根據助理黃惠玟的說法,她在李俊俋辦公室就是使用「領取加班費後再回捐到辦公室」的方式,到高虹安辦公室也延續相同作法。王鴻薇表示,北檢當時確實有分案調查李俊俋案並傳喚助理到庭說明,但該案至今已32個月沒有下文。
王鴻薇質問法務部司長,一個案子已經二審即將宣判,另一個類似案子卻32個月沒有下文是否合理?她批評這難免被外界認為是雙標,「高虹安有辦,李俊俋32個月很快三年就過去了,也不曉得案子到底有沒有在偵辦。」
王鴻薇強調,建立制度固然重要,但檢調與法院的心證和辦案態度也很重要。她質疑同樣是加班費回捐的案件,為何有不同處理標準,「高虹安不OK,李俊俋就OK?」這正是助理費相關案件引起爭議與雙標質疑的原因。
本文由《品觀點》授權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