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油站幫客人加油時要當心,可別聽錯了!一名前往北基加油站基隆二站加油的邱姓女子,不滿一名簡姓員工,將柴油加入汽車油缸,導致引擎受損,一狀告上法院,要求賠償包含修車費與車輛價值減損共73萬6975元,不過基隆地院駁回車輛減損請求,判加油站及員工須賠償26萬1975元的維修費用。全案可上訴。
根據基隆地方法院判決,邱女於2024年12月17日中午12時許,駕駛自用小客車前往該站加油,明確告知「95加滿」,卻遭誤加柴油導致引擎受損,因此邱女原求償包含修車費與車輛價值減損共73萬6975元。
法院審理時,北基加油站辯稱,依簡姓員工陳述,邱女當時將車輛停等在明顯標示「超級柴油」的加油機前,員工詢問「加柴油嗎?」邱女僅回應「加滿」,並未否認或更正。加油站主張,市面上車輛品牌及款式繁多,員工難以僅憑外觀或品牌判斷應加汽油或柴油,認為已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並無過失。
北基加油站進一步指出,邱女未於加油前核對油品種類,且加完油後員工立即開立發票,發票上清楚記載「超級柴油」,但邱女拿到發票時未核對內容,未盡即時檢查確認義務,對事故損害同樣有過失責任。
基隆地院法官勘驗現場照片後發現,該加油島由車道入口方向看去,牌示標示「98無鉛」、「95無鉛」、「92無鉛」、「超柴」、「↙、↘」等內容排列混雜,消費者會認為該島提供各種油品,加油機位置不易辨識,難以苛求消費者進入後還需特別注意個別加油機標示。法官表示,北基主張簡員加油前有詢問「加柴油嗎?」而邱女僅回「加滿」,因未能舉證而不予採信。
法官認定,法律並未課予消費者檢查發票內容以確認油品種類的義務,邱女僅為消費者,對加油站員工執行職務沒有注意、監督義務,因此邱女並無過失。法院指出,北基加油站作為企業經營者,應確保服務符合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包括油品種類的正確性。
法院強調,市面上加油站加錯油品事件屢見不鮮,北基應有預見可能性,理應建立標準化管理控制流程,例如放置牌示於消費者車輛擋風玻璃前以確認油品種類等雙重確認機制。然而北基加油站顯然未建立完善管理或確認機制,員工未盡注意義務,加油站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不得將過失全部加諸加油員身上。
關於邱女主張的車輛價值減損47萬5000元部分,法院表示,經台灣區汽車修理工業同業公會鑑定,公會函覆結果指出「車輛價值減損大多是指車輛發生鈑件被破壞或嚴重變形的事故車」,該車因加錯油並非所謂事故車,故無法鑑定是否有減損。邱女提出的估價資料也沒有說明減損依據或計算方式,因此法院無法採納此部分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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