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被控涉及台南市佃西重劃案索賄及將軍光電場弊案的前台南市議會議長郭信良,再因光電場卡關,竟將光電場土地供業者回填建築廢棄物,今(15)日再被橋頭地檢署起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並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
檢方起訴指出,郭信良於111年間規劃開發光電案場,透過其經營之昱峰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台南市安南區城西段的13筆城西段土地,卻因未能取得台電饋線容量,案場遲未施工,土地處於閒置狀態。
113年間,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於臺南市安南區辦理「和順安居社會住宅新建統包工程」,承攬該工程之營建剩餘土石方外運作業的營造公司李姓實際負責人,明知依施工暨品質計畫,土方應運至合法土資場處理,且相關公司均未取得廢棄物清除許可,竟為節省成本,向郭信良探詢是否有土地可供回填。
郭信良明知回填土方來源為地下室開挖工程,極可能夾雜混凝土塊、磚塊等營建廢棄物,仍基於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之犯意,提供城西段土地供回填使用。
營造公司李姓實際負責人與徐姓工地主任、某企業社黃姓負責人及蔡姓駕駛等人,自113年8月20日起至同年10月間,將和順安居工程產生之營建混合廢棄物土方,未經合法土資場處理,即逕行運送並回填堆置於城西段土地,傾倒數量約達4萬9372立方公尺。
期間,昱峰公司不知情的李姓員工多次發現回填土方內含大量混凝土塊、塑膠管材等廢棄物,並拍照回報郭信良,但是郭信良不僅未即時制止,反將相關照片、影像刪除,仍持續容任非法回填行為。其後,部分篩選出之大型混凝土塊,又遭李與黃等人非法運送至台糖公司出租之土地暫置,數量約352立方公尺,均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辦理。
檢察官認定郭信良涉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罪嫌,且身為民意代表,曾任議長,本應以身作則維護環境,竟為一己之私提供土地供人非法堆置大量營建廢棄物,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犯後仍否認犯行態度不佳,請從重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以資懲戒。其他如營造公司李姓實際負責人等,也被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