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以憲政規定及慣例為由,不出席今早(18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說明行政院長卓榮泰決議不副署、不執行、不公布《財劃法》。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翁曉玲嚴厲譴責;同時分別通過國民黨、民眾黨兩個提案,除譴責賴清德總統、行政院長卓榮泰,也要求副署、執行、公布該法案,並請監察院對卓提出彈劾,另還譴責潘孟安不出席立院委員會。
總統府昨天說明,已函復委員會說明,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僅在審議年度預算案與總統府主管法案審查時列席備詢,以符合憲政規定及憲政慣例;意指潘孟安明天不會列席委員會。
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翁曉玲今早主持議事,對於潘孟安不來的行為,表示譴責之,接著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國民黨團秘書長羅智強也分別提出譴責案。民眾黨團除譴責賴清德與卓榮泰扭曲《憲法》第37條規定的意義,也要求應立即副署、執行、公布已經立院三讀通過的《財劃法》,請監察院劾卓榮泰;國民黨團則是譴責潘孟安不出席委員會,兩案經過提案人說明、委員會表決,皆過半通過。
翁曉玲會前受訪時表示,行政院長本來就應該要對立法院負責,這是我們憲法中明確規定的行政機關首長責任。而且事實上,這並不是他的權力,以目前台灣憲政架構偏向「總統制」的傾向來說,「副署」本身其實就像是一種告知的程序。
翁曉玲指出,在中華民國憲政史上,從來沒有一個行政院長是不副署的,也沒有一個總統是不公布法律的。賴清德政府難道要創下中華民國憲政史上的先例嗎?還是要開全球之先河,留下這種憲政惡例?我認為這是在朝野對抗當中最不應該做的事情。
翁曉玲強調,政黨之間可以有競爭,但絕對不可以犧牲台灣的民主憲政與自由法治。總統該做什麼事,憲法規定得清清楚楚: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他就是必須要公布法律。行政院長副署這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
翁曉玲認為,如果今天只是因為要杯葛藍白多數的國會,因此就不公布法律、不副署法律,這是非常、非常惡劣且荒謬的行為。
對於潘孟安今天不來,翁曉玲說,一方面是潘孟安不敢面對過去自己在接受民進黨召委、立委莊瑞雄質詢時,曾表示行政院長不可以不副署、總統也一定要公布法律的說法,他不敢面對過去的自己。另一方面,他這也是藐視國會、不尊重國會。今天賴政府不願意將他們自己的想法對社會進行公開說明與溝通,我認為這是非常糟糕的事情,完全是藐視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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