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19日晚間發生無差別攻擊事件,27歲嫌犯張文在台北車站、中山商圈持刀砍人,造成4人死亡、11人受傷。有網友提出疑惑,「張文父母是否需要變賣家產賠償受害者家屬?」對此,律師顏紘頤發文解答。
顏紘頤在臉書粉專「顏紘頤律師的綠紫黃三色書房」發文表示,社群平台上有人詢問,張文的父母是否需要變賣家產,去賠償給受害者家屬?許多人說不用,理由是罪不及家人,但他直言「這個答案並不完全正確,說要賠償的人也不一定是看了灑狗血的劇智力堪憂。」
顏紘頤進一步指出,台灣現行繼承法制是採概括繼承有限責任的限定繼承,張文的繼承人也要繼承他這次行為所造成的全部損害賠償責任,但還是可以主張「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來減輕或免除責任。
顏紘頤提到,從新聞上來看,張文應該是沒有積極遺產可以賠償被害人,所以他的繼承人(應該是父母)依法要繼承他的賠償責任,除非他的父母沒有拋棄繼承,又有無法主張限定繼承的事由,才需要變賣家產去賠償被害人。
顏紘頤說明,因此除了各項撫卹之外,被害者可能就只有犯罪被害補償金的補償(180萬元),這很無奈也很現實,且之前三峽大車禍的被害人也是類似的情形,「只能建議各位朋友盡量以各項保險(尤其是意外險)來保障自己及家人了。」
延伸閱讀
張文母校被網友起底 校方:曾獲4小功、25支嘉獎
57歲余家昶「不是保全」! 友人揭身分:值得入忠烈祠
張文遭起底曾任空軍 同梯爆疑想快退伍「故意酒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