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近日針對前TVBS主播張靖玲與其82歲母親的房產爭議做出判決,認定房屋確實登記在張母名下,判決張靖玲敗訴,須返還房屋權狀並搬離位於台北市、價值逾4千萬元的老家。
據《鏡週刊》報導,張靖玲的母親在訴狀中指控,女兒婚後已具備獨立生活能力,她在2023年為了晚年生活規劃,希望將房子出售後購買坪數較小的房屋,並以剩餘資金養老,但遭到女兒反對,母女關係因此惡化。
張母表示,雙方因家產問題不斷爭吵,女兒在家中對她有不當舉動,甚至在家中堆放雜物阻礙她進出,長期的母女不睦對她造成身心重大傷害。
對於母親的指控,張靖玲則提出不同說法,她主張這棟房屋實際上是父親生前出資購買,當年為了提高銀行貸款成數,才借名登記在母親名下,因此母親並非真正的所有權人。張靖玲認為,房屋應由全體繼承人共同擁有,包括母親、她本人及哥哥三人,她持有權狀及居住該房屋都屬於合法行為。
張靖玲進一步辯稱,母女之間互相負有扶養義務,母親不得片面要求她搬離住所。然而法院審理後並未採納她的說法,認定房屋確實為張母所有,雙方也因房屋所有權問題衍生多起官司爭訟。
張靖玲她先前捲入「宮鬥霸凌案」,因破壞同事水晶球、貼符咒、拒絕調職等行為,遭TVBS記9大過解雇,提告後也敗訴。如今還遭親生母親指控不孝並盜取房屋權狀,處境引發外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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