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處社區最近貼出新公告,從3月開始不讓電動汽車和電動機車停在社區停車場裡面。這讓開電動車的住戶很不開心,因為他們被迫要去外面找停車位。有住戶認為電動車是未來大家都會用的交通工具,政府既然鼓勵大家開電動車,就應該好好管理社區大樓的規定。不過也有住戶擔心社區房子已經超過20年了,地下室很老舊,萬一電池著火會很危險。新北市工務局公寓大廈管理科表示,法規沒有限制停車位只能停哪一種車,禁止電動車停放可能會影響住戶的權利,所以會發信提醒管委會。
社區新貼出來的公告用紅色的字特別強調,電動汽車和電動機車都不可以進去停車場。公告裡面解釋說,最近這幾年電動汽車的鋰電池會自己燒起來,而且火很難撲滅,所以社區決定從3月1日開始,電動汽車和電動機車都不能進去地下一樓和地下二樓的停車場。
有開電動車的住戶覺得這樣不公平。他們說地下室本來就沒有設充電的地方,而且油電混合車也有電池卻可以停,為什麼要這樣對電動車不好。住戶認為電動車是未來趨勢,政府都在鼓勵大家買電動車,現在應該要好好想想社區大樓要怎麼管理才對。
同社區的其他住戶則有不同的想法。有住戶表示,這是大家投票決定的,每個人想的不一樣,如果是電動車的主人當然希望自己的車位可以停自己的車,但問題是社區有沒有準備好讓電動車進去停,充電和安全的事情有沒有做好。也有住了20年的住戶表示,社區很老舊,電動車的安全管理沒有配套措施,很怕會發生意外。有住戶擔心,萬一真的發生火災,造成事故的車主能不能對社區的人負責,還是就拍拍屁股走掉了,而且現在法律有沒有規定這些事情。附近住戶也認為電動車的電池比較容易出問題,就是不安全。
不過這個新公告可能不符合規定。新北市工務局公寓大廈管理科長許雅惠說明,停車位設置的目的是讓大家停車,法律有規定停車格的大小、位置和車道要多寬,但是並沒有規定只能停什麼種類的車。許雅惠表示,在停車格上面停放車輛並沒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如果管委會在執行的時候對停車格停放車種有疑問或爭議,建議參照相關規定辦理,這樣才不會影響住戶的權益。也就是說,停車位沒有限制只能停加油的車還是電動車,如果禁止電動車停放,可能會影響住戶的權利,公寓科也會發信提醒管委會要照規定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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