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慧文
巧珍年輕時,抱持愛情至上主義,認為個人的婚戀對象,只以個人的感覺為依歸;父母的意見,最多只是參考,無由贊成或反對,畢竟,要與之談戀愛或結婚的是自己,不是父母。
以上這個觀點,可說是現今絕大多數人的想法;若是主張父母對子女擇偶有很大決定權的,其父母必被批評為思想迂腐,其子女必被取笑為爸寶媽寶。
直到年過半百,巧珍才開始懷疑:一個人的婚戀對象,真的與父母毫無關係嗎?真的完全不會影響到父母嗎?
巧珍與某交往時,父母便對其不穩定的工作、不踏實的生活態度頗有微詞,但巧珍誤以為對方善於投資理財、以錢滾錢、生財無虞,加上有共同的興趣,交往幾年後步上紅毯。
巧珍有一份不錯的工作,婚前對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姊妹都相當大方,逢年過節請客、贈禮、紅包都不手軟,婚後的前幾年也是如此。後來,其丈夫說有個利潤很高的投資,巧珍將此「好康」的消息告訴媽媽,媽媽便投資了二十萬。
結果投資失敗,丈夫竟遲遲未還二十萬,甚至說「媽媽還沒提起就先不要還」,巧珍不想連累媽媽,只好用自己薪水和積蓄還了。
其後,丈夫多次要巧珍詢問父母和手足能否投資,都被巧珍一口回絕。多年後回想起來,幸好當時回絕了,否則真是拖累了娘家。
由於丈夫的高不成低不就,總是妄想一朝獲利,不斷借貸又一再轉貸,債務如滾雪球般愈來愈大,巧珍僅管氣憤,也毫無辦法。到頭來每次回娘家,都不免寒酸許多,不再能像以前那樣大方地孝敬父母了。父母也理解巧珍的生活困難,有時還會把巧珍的紅包退還。
回想這些年來,自己的婚姻能說沒有影響到父母嗎?雖然說沒有拖累到父母的老本,但如果自己經濟狀況尚可——至少沒有比未婚時更差的話,那麼便可比現在更多地孝敬父母,父母也可以欣然接受,不必為自己擔心。
不過,事非經過不知道,巧珍知道如果以過來人的經驗,奉勸年輕人選擇婚戀對象時,還是要參酌父母意見及衡量對方經濟能力,一定沒幾個人聽得進去。但至少要知道:父母的確很可能受到自己錯誤決定的牽連,所以在父母表達意見時,不妨耐心聆聽,不必質疑他們的「發言資格」;而無論最後自己的決定如何,都必須自己負責;千萬不要喊著「我的決定和您們無關」,到頭來卻拖累了雙親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