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28日晚間擄走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涉嫌性侵並勒死後棄屍山區,震驚社會。此案歷經一審、二審皆判死刑,經最高法院兩度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更二審今日宣判,逆轉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強盜罪則判8年,可上訴。
案發當晚,就讀大三的鍾女獨自從台南歸仁校區走回住處,途中遭梁育誌隨機挑選為目標,用麻繩套住脖子拖進草叢性侵,鍾女奮力反抗仍慘遭殺害。梁育誌開車載著遺體在台南、高雄亂繞10多小時,期間用鍾女財物購物消費,付不出加油費還以鍾女手機抵押,最後將遺體棄置於高雄大崗山區。
警方獲報後迅速鎖定梁育誌,隔日傍晚在其住處逮捕。梁男起初不認罪,還假意帶警方到事發地點企圖誤導辦案,經警方破解後才供出棄屍地點。檢警在其身上及車內驗出鍾女血跡與DNA。
梁育誌一、二審均被判死刑,但最高法院認為事實調查不足而發回。更一審時,合議庭認定他曾於案發前一個月犯性侵未遂,見未被查獲便精進犯罪計畫再次下手,事先備妥可勒斃被害人的「上吊結」,屬預謀殺人,且鑑定顯示其再犯危險性高,符合「犯罪情節最嚴重」,三名法官一致決判死刑,成為死刑釋憲後首例判死案件。
然而最高法院再次發回,認為梁育誌事先備妥「上吊結」是否代表預謀仍有疑義,且鑑定報告顯示梁有主動反思犯行,未排除矯治可能性。更二審合議庭最終認定梁有教化可能,且不屬預謀殺人,依強制性交殺人罪改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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