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加重裁罰新制於昨(31)日正式上路,桃園市大溪警分局南雅派出所巡佐詹振昇在大溪區復興路執行交通稽查時,攔查一輛自小客車,發現66歲戴姓男子的駕照早在2018年4月因酒駕遭吊銷,仍違規上路,警方當場告發,並依規定將車輛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成為新制上路後大溪警方開出的首件告發。
警方指出,依去年11月19日修正並於今年1月3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照遭吊銷仍駕車屬於嚴重違規行為,除可依相關條文告發外,若車輛所有人即為駕駛本人,提供汽、機車供無照駕駛使用,車輛將被移置保管並扣繳牌照。
大溪警方強調,新制大幅提高無照駕駛罰則,機車最高可罰3萬6000元、汽車最高6萬元,累犯將加重處罰,若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甚至可沒入車輛並終身不得再考領駕照。警方未來將持續嚴格執法,強力取締無照與酒駕行為,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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