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區公所舉辦寒冬送暖愛心關懷活動,透過媒合慈善團體與企業,發放白米、調味料、衛生紙等民生物資,共計783人領取,幫助1583戶弱勢家庭度過寒冬。
然而活動結束後,有中低收入戶向民進黨市議員黃瓊慧投訴,指出所領取的物資中,有一包白米的包裝標示稻米期別為2016年2期,製造日期2017年2月8日,有效期限2018年2月7日,已過期將近8年。該民眾表示,雖然是捐贈物資,但也不應該拿過期食品送給弱勢家庭,希望能詳細調查是印刷錯誤還是真的過期。
黃瓊慧表示,寒冬送暖立意良善,但公部門應做好最基本的食安保障工作。她指出,包裝上還有稻米的生產期別,區公所說印錯的說法太過牽強,根本是搪塞。此外,還有民眾發現部分白米包裝標示保存期限為6個月,但製造日期與有效期限卻相差一年,疑點重重。
國民黨議員詹江村也加入批評行列,質疑區長憑什麼幫廠商背書,指過去曾有廠商為減少損失與避稅,以做善事為名捐贈過期食品,再以捐贈為由抵稅。他要求區長公布查證過程,強調這是食品安全問題,不能隨便處理。
桃園區公所主任秘書周政毅回應,確實有收到受贈戶反映白米過期問題,經向提供方查核為標示錯誤。區公所已主動發簡訊通知當日所有領取物資的民眾,提醒檢視日期,如有領取到效期標示錯誤的白米,可攜帶標示錯誤產品至公所辦理更換。
區公所進一步說明,受贈時有先進行抽查,抽查的白米都是合格未過期,但因物資眾多、批號不一,才未發現有疑慮的物資。未來將持續強化物資收受與查核機制,請同仁確認檢查時效,確保活動品質與民眾權益,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
此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各界呼籲公部門應嚴格把關捐贈物資的品質與安全性,特別是提供給弱勢族群的食品,更需謹慎處理,確保每份愛心都能讓市民安心。接下來還有數次寒冬送暖活動,市府與區公所承諾將加強把關,避免再次發生類似食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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