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韓國肥皂創作家「利向」指控,台灣出版書籍《韓式情境皂:定格風景一瞬的製皂美學》涉嫌大量抄襲其原創教材內容一事。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5)日表示,有接到民眾投訴,希望是否能幫忙原創韓國作家,該案已不僅是單一創作糾紛,而是可能同時涉及著作權侵害、商業不當利用及消費者權益受損等多重法律問題,相關主管機關應審慎面對。
利向於社群發表文章以「請幫助我」、「我的原創作品在台灣遭瓢竊」列出相關證據。他表示,該書不僅收錄了其研發的 SSDA 教材核心設計,連同課程結構、製作流程說明及視覺表現方式均高度雷同。
利向指出,當事人自稱原創,卻在出版過程中從未聯繫原作者或所屬協會取得授權,甚至未曾公開宣傳該書,直到受台灣學生檢舉才東窗事發。
許淑華指出,若指控內容屬實,包含未經授權重製教材核心設計、課程架構與流程說明,並集結出版甚至延伸為收費課程,已明確落入《著作權法》規範範圍,恐涉及重製權、改作權及公開傳輸權之侵害,「尤其是教材型創作,本身就具有高度原創性與經濟價值,不能因為形式改寫或跨語言就規避責任」。
許淑華呼籲,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應主動釐清是否構成實質侵權,消保單位也應評估是否啟動行政調查,協助受影響學員保障權益,「台灣長期鼓勵文化創意與手作產業,更應建立明確的尊重原創與誠信教學底線,否則最終傷害的是整個創作環境的信任基礎」。
台北市政府簡任消保官葉家豪受訪指出,企業經營者對於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依法應向消費者揭露充分且正確的資訊,不得有誤導、隱匿或欺罔情形。
葉家豪認為,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其廣告內容的真實性,且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所呈現內容,並於契約成立後確實履行。若業者以「原創」作為行銷重點,卻與實際內容不符,恐影響消費者的交易判斷。
葉家豪指出,外國人之著作如符合我國《著作權法》第4條規定,即受我國著作權法保障,原著作權人可依法向侵害者請求損害賠償。他說,另若業者廣告內容涉及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且足以影響消費者交易決定,已可能構成違反《公平交易法》,消費者或權利人可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檢舉,若後續因此事件衍生消費爭議,消費者可依相關規定,向各縣市政府提出消費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
被指控的張姓作家也在社群聲明表示,書中作品均為親自製作與撰寫,並對引發紛擾致歉,目前該書籍已由出版社主動下架停售。他指出,出版該書的初衷是為了整理多年來的教學與實踐經驗,書中收錄的作品皆由其親手製作、拍攝與撰稿。
對於外界指稱部分作品與知名創作者「利向老師」風格雷同,張姓作家坦言,在手工皂的學習過程中,利向老師的作品確實給予許多啟發,他也長期關注並對其懷抱敬意。
面對抄襲指控,張姓作家說明,書中內容是經過他個人消化、反覆練習後,依據自身理解重新詮釋的成果。他認為,關於「風格或技法相似」是否構成抄襲,在創作界限上或許各界有不同解讀,但嚴正聲明,絕無「直接複製貼上」或「惡意竊取」他人成果的意圖。
張姓作家表示,出版社目前已將書籍從各大通路下架,由於相關行政程序仍需作業時間,後續將由出版社依內部流程處理。他最後提到,創作之路不易,無意引起紛爭,對於各界的指教與批評均虛心接受;同時也呼籲,對於未經查證的惡意攻擊,懇請各界回歸理性討論。
照片來源:許淑華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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