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民宅宛如火藥庫 涉違法儲存爆竹逾300公斤

桃園民宅宛如火藥庫 涉違法儲存爆竹逾300公斤

匯流新聞網CNEWS 2026-02-05 14:37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今(5)日接獲新北警方轉報,在桃園區富國路1間民宅內,涉嫌違法儲存大量爆竹煙火。消防局第一大隊表示,據報派員前往稽查後,現場查獲大量爆竹煙火,總重量高達366公斤。除依法沒入外,並依照「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開立舉發單,民眾最高恐面臨60萬元罰鍰。也呼籲,民眾如有發現違規製造、儲存或販賣爆竹煙火情事,可聯繫當地消防隊或撥打119舉報;民眾若有購買爆竹煙火的需求,應選購安全認證合格標示的爆竹煙火。

桃園市消防局指出,新北市警方今日跨區至桃園區富國路1處民宅,查緝幫派、毒品,員警攻堅進入民宅,卻發現民宅內堆放了大批爆竹煙火,立即通知消防局派員前往處理。第一大隊員到場稽查,發現民宅內部宛如小型火藥庫,也有未經認可的爆竹煙火,足足裝滿43箱,總重量高達366公斤。

消防局第一大隊表示,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開立舉發單,並將現場囤積的爆竹煙火全數依法沒入。也提醒,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摔炮類爆竹煙火管制量為火藥0.3公斤或總重1.5公斤,火花類管制量為火藥10公斤或總重50公斤,其他一般爆竹煙火管制量為火藥5公斤或總重25公斤。

消防局強調,販售或儲存超過管制量的爆竹煙火,需符合相關規定,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而存放爆竹煙火若超過管制量,可處6至30萬元罰鍰。若超標30倍,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

消防局第一大隊大隊長賴志忠呼籲,春節期間民眾習慣燃放爆竹煙火增添年節氣氛,民眾看準商機大量進貨,大量囤積如發生火災、爆炸,容易導致嚴重傷亡。因此爆竹煙火製造、販賣、儲存及施放,皆有嚴格的法令規定。同時提醒民眾,購買附有認可標示的爆竹煙火,並遵照使用說明施放,兒童施放則需父母或監護人陪同,以確保施放安全。

照片來源:桃園市消防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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