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榮總院長傅雲慶出面致歉,表示將停止楊孟寅、鄭文郁手術業務,並各記大過一次,對於少數醫師違反醫院規定,造成民眾不安,台中榮總向社會鞠躬道歉。
(焦點時報/鄒志中報導) 台中榮民總醫院(台中榮總)神經外科兩名醫師日前被控允許無醫師資格的醫材廠商人員,進入手術室並實際操作器械,引發了對台灣醫療體系最深刻的信任危機。如果沒有手術影片的外流成為確鑿鐵證,這起事件極可能被院方以「程序瑕疵」或「私帶廠商」的輕微申誡結案。事件最終定調為嚴重違法,涉及醫師停刀、記大過、院長公開致歉,以及檢方依《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與《刑法》詐欺取財罪對涉案人員進行司法偵辦。這起事件的核心,早已超越單一醫師的專業失德,直指大型醫療機構在內部管控、風險揭露與公共責任上的系統性潰敗。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郁(左一)、楊孟寅(中間),以及廖致翔醫師(右一)。圖片翻攝來自台中榮總官網及神經外科廖致翔醫師臉書
內部調查失能:機構自保優先於病患安全
最初,台中榮總的內部調查僅認定三名醫師「私自帶廠商進入手術室」,輕描淡寫地施以申誡。這項決策本身就反映出台中榮總面對危機時的防禦本能:試圖將嚴重違反醫療規範的行為,降格為單純的行政紀律問題。
只有在完整的、不可辯駁的手術影像曝光後,顯示廠商人員確實站上藍色禁區、動手操作器械,台中榮總才被迫承認違法事實,啟動停刀及施以更嚴厲的內部懲處。
這種「有證據才認錯」的反應模式,揭示了台中榮總內控機制的本質性失靈。當台中榮總的自我審查傾向於保護機構名譽而非揭露真相時,病患安全便徹底淪為口號。這不是危機處理,而是台中榮總風險揭露的徹底失敗。
信任崩塌的核心:專業權力的不可讓渡性
醫療手術涉及的核心是專業信賴與知情同意。病人簽署手術同意書,是對擁有執照、肩負法律責任的專業醫師交付性命。台中榮總案最大的衝擊在於,手術行為——醫療專業最神聖、最危險的環節——竟然被外包給沒有專業資格、不須承擔最終責任的廠商人員?
這同時衝撞了三大底線:
1. 專業底線: 醫療行為的專屬性被侵犯,界線被模糊甚至跨越。
2. 安全底線: 麻醉狀態下的病人毫無自保能力,任何非專業的操作都可能導致災難性的後果。
3. 倫理底線: 病人知情同意權形同虛設,病人被台中榮總系統性欺瞞。
當「主刀」成為可以讓渡或分享的工序,醫療就不再是專業責任,而降格為可被代工的商業流程,這是對醫病關係的根本性背叛。
台中榮總承認兩名神外醫師放任無照廠商執刀。(圖/民眾提供)
灰色地帶的惡化:廠商角色的界線侵蝕
醫材廠商進入手術室協助,在現代高階醫療中常見,其名義角色應限於設備操作指引、故障排除、或技術性諮詢。然而,這條界線長期處於模糊的「灰色地帶」。許多醫院文化默許廠商從「輔助」滑向「執行」?從「在場」變成「上手」?
台中榮總案正是這種灰色地帶長期存在、監管放任、專業自律鬆弛的必然結果。當醫師認為「主治在場」便足以成為違法操作的護身符時,手術室的標準作業流程(SOP)便成了裝飾,「病安原則」徹底被實務上的方便性所取代?
公共資源的侵蝕:詐欺取財與健保誠信危機
台中檢方以《刑法》詐欺取財罪偵辦此案,將問題層級從單純的醫療紀律提升到公共資源的正直性。台中地院則在2026年2月6日上午召開羈押庭,下午裁定楊孟寅、鄭文郁各以新臺幣100萬元交保,陳姓廠商以5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不過,檢方已當庭依法提起抗告。
如果手術實際由無照廠商執行,台中榮總醫院或醫師仍以「醫師親自執行」的名義向全民健康保險(NHI)系統請領給付,這不僅是詐欺病患的信任,更是對全體納保人公共財的侵蝕。健保體系賴以運作的基石是醫療機構的誠實申報與專業自律。一旦這個核心環節被違法行為扭曲,系統的信譽將遭受致命打擊。
行政處分不足:違規成本與社會期望的巨大落差
台中市衛生局僅對醫院象徵性裁罰新台幣10萬元,對兩名醫師處以停業一個月。對於一家年營業額數百億的大型醫學中心而言,10萬元罰鍰根本就形同是九牛一毛,缺乏實質的震懾力。即便台中榮總祭出「大過」處分,若違規成本遠低於違規所獲得的便利性(如加速手術或技術依賴),制度將難以杜絕潛在的冒險行為。
行政監管機構必須調整罰則,確保其與違法行為的嚴重性及社會危害程度相匹配,才能有效建立威嚇機制。
從補救到系統性重塑:治理的七大關鍵維度
台中榮總案必須成為全面醫療治理改革的觸發點。台中榮總提出的七項精進措施方向雖然正確,但必須確保其具備「可稽核性」、「零容忍性」及「系統獨立性」:
1.透明化與留痕 : 任何進入手術室的非醫療人員,必須透過電子系統具名登錄、審核流程留痕。對廠商進入的時段、目的、及在場醫師進行即時記錄與事後存檔影像並落實事後稽核。
2.權限分級與零容忍 : 嚴格定義廠商角色的界線,僅限於設備指引與技術諮詢。任何直接接觸病人或實際操作醫療器械的行為,一律採「零容忍」原則,並立即觸發最嚴厲之懲處。
3.獨立監控與稽核 : 設立由非臨床單位(如獨立的病安委員會或法務部門)主導的「手術室即時抽查與不定期突擊檢查」機制,避免醫院內部同溫層效應。
4.吹哨者保護機制 : 建立可信任的匿名通報管道、提供實質的反報復條款,並設立獎勵機制,鼓勵醫院內部人員舉報違規行為。
5.合約再造與重罰 : 所有醫材採購或技術支援合約中,必須明確列入「廠商人員不得執行任何醫療行為」的條款,並設定一旦違約立即終止所有合作的懲罰性條款。
6.專業倫理再教育 : 針對醫院所有層級(主治醫師、住院醫師、護理、麻醉科)進行界線管理與專業倫理的反覆演練,確立「專業不容外包」的文化。
7.外部問責提升 : 引入第三方機構(如醫策會或衛生主管機關)進行不定期、無預警的評鑑與檢查,將醫院手術室的治理列為醫院評鑑的關鍵指標。
從單一個案到全體醫療機構的警鐘
台中榮總事件不僅僅是單一醫院或少數醫師的失職行為,它嚴重暴露了台灣醫療體系中長期被忽視的系統性漏洞。當市場利益(醫材推廣與技術依賴)開始侵蝕醫療體系的專業底線時,台灣醫療體系就必須要求建立更足夠堅固的防弊制度。
醫療不是可以簡化外包的流水生產線,手術的專業性與風險性決定台灣醫療體系責任的「不可轉嫁」性質。今天的鞠躬道歉只是事件的開始,真正的問責與改革,在於整個醫療生態圈是否能將病患安全從標語落實為更硬性的規定?台灣醫療體系必須要能夠對台灣社會大眾承諾並確保手持手術刀的權力,永遠只掌握在具備醫療執照、能夠承擔最終醫療責任的專業人士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