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數到齊、程序合法裁判才有效 陳宏達批憲法法庭豪賭司法公信力

人數到齊、程序合法裁判才有效 陳宏達批憲法法庭豪賭司法公信力

匯流新聞網CNEWS 2026-02-09 16:17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憲法法庭6日就健保法部分違憲作成115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由於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仍僅有司法院代院長謝銘洋等5名大法官,當天即有蔡宗珍等3名大法官,則另外提出不同意見書,批評這個不合法判決僅憑抽象臆測即輕率宣告法律違憲,已悖離憲法比例原則之要求,並有損憲法審判制度之公信力。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則在臉書發文表示「裁判要有效,先得『人數到齊、程序合法』,這是基本常識」,憲法法庭的作法,等於對社會示範「想幹就硬幹」,這不是捍衛憲法,而是把司法的公信力拿去豪賭。

陳宏達發文指出,如果法律明白規定,憲法法庭作成判決要至少10位大法官參與評議、宣告違憲要至少9位同意,結果卻只用5位就作成「憲法判決」,那就像「不到法定人數的董事會强行通過決議」——不但法律上站不住腳,還會讓所有人都吵閙不完:這判決到底算不算數?這是在定紛止爭,還是在當家閙事?

陳宏達表示,更嚴重的是:憲法法庭本來是要用最嚴格的程序,去約束國家權力;自己卻一再輕易把程序門檻踩破,等於對社會示範「想幹就硬幹」,這不是捍衛憲法,而是把司法的公信力拿去豪賭。

前司法院長許宗力等7名大法官任期屆滿後,新任大法官提名人選卡關,依憲訴法規定,憲法判決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之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換言之,總額15名大法官,在懸缺近半的人數下,是否符合評議人數已經令外界質疑。

任期中的8位大法官中,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等3名自114年憲判字第1號就憲法法庭就憲法訴訟法修法違憲失效的判決,就以不同意見書明白宣告「未合法組成之憲法法庭自始不具審判權,五位大法官合議之判決 當然無效」,更拒絕評議刑事訴訟法第416條第1項第1款應準用上訴權人規定的115年憲判字第1號憲法判決。

3名大法官更於6日在115年憲判字第2號憲法判決宣告同時,以不同意見書再次宣告「僅由5名大法官作成之115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因憲法法庭組成不合法,自始欠缺審判權基礎,不生憲法法庭判決之效力。

陳宏達認為裁判要有效,先得「人數到齊、程序合法」,這是基本常識,因此在臉書發文。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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