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國民法官進行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遭拖行致死案第二天審理。31歲女毒蟲陳嘉瑩涉嫌於2024年9月30日晚間10時許,駕駛註銷牌照車輛違停新北地檢署前,遭劉宗鑫與楊姓警員盤查時,被發現包包內藏有安非他命、愷他命及依托咪酯電子菸等毒品。
根據法庭勘驗密錄器畫面顯示,劉宗鑫發現陳女錢包夾層藏有疑似毒品違禁物,喝令其下車受檢。陳女為逃避盤查,猛踩油門加速逃逸,劉宗鑫為防止其脫逃抓握方向盤及衣袖,遭拖行約500公尺,期間陳女蛇行駕駛並拉高車窗,最終以時速66公里撞擊路邊施工護欄,導致劉員頭胸腹與背部、四肢多處外傷骨折,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陳女昨日出庭時否認殺人罪嫌,聲稱這是一場意外,強調「當時以為開車後劉會放手,並未預料到會有死亡結果」。她辯稱劉宗鑫拉著其左衣袖影響開車,導致無法雙手平衡駕駛,非故意撞擊護欄。審判長詢問為何不減速及是否聽到碰撞聲,陳女回應「當下一心只想擺脫警員,沒有多想,也不確定是否有聽到撞擊聲」。
楊姓警員出庭作證指出,當時目睹陳女車輛蛇行前進,認為陳女應是想將所長甩開,且未見煞車燈亮起。他表示曾試圖拉住劉宗鑫卻來不及,立即跳上巡邏車追趕時就聽到遠處巨大碰撞聲。
庭訊中驚爆陳女案發時已懷孕5個月,卻仍混用4種毒品。陳女透露被收押後於看守所內生下一子,並辯稱「不知道自己懷孕5個月」。劉宗鑫岳母當庭痛批陳女謊話連篇,質疑月經5個月沒來怎可能不知,並引述毒物專家林杰樑觀點,指孕婦吸毒將嚴重損害胎兒心肝腎功能,甚至導致畸形。
精神鑑定醫師作證表示,陳女案發當時辨識能力與控制能力均正常,尿檢結果顯示體內確有毒品反應,但因懷孕會影響人體代謝,無法回推確切施用毒品時間及用量。陳女透過律師主張當時意識清楚,無不安全駕駛情形,質疑劉宗鑫檢查包包違法。被害人律師則援引《警職法》第8條第2項,指出劉宗鑫盤查行為並無不法。
劉宗鑫父親含淚控訴,事發至今從未感受陳女有任何悔意,痛斥「難道宗鑫就不是我的小孩嗎?」他表示至今看到路邊護欄仍感心痛,「那個護欄我推過,很重,無法想像兒子當時受到多大撞擊力」。劉父高舉兒子警帽悲喊「他永遠跟我在一起」,強調絕不原諒,訴求一命抵一命判處死刑。法庭播放密錄器畫面時,劉母因不忍目睹兒子生前最後遭拖行慘狀,情緒潰堤哭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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