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市松山區一名80歲的老母親林劉龍子,照護嬰兒時期因腦膜炎引發小兒麻痺,癱瘓在床的兒子50年深感心力交瘁,112年5月12日上午以膠帶纏繞口鼻的方式殺死兒子,遭台北地院依殺人罪判刑2年6月,合議庭並因老母親在疫情及年老力衰等多重打擊下,對兒子痛下殺手,建請總統考慮依赦免法規定對被告特赦,總統賴清德今(12)日批示同意特赦,台北地檢署已將特赦證明書送達林劉龍子。
賴清德是依據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前段規定,批示同意特赦八旬婦人林劉龍子,免除發監執行。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審酌法律要件與犯罪動機後,認為本案屬長期照顧重擔下的悲劇,情堪憫恕,決定以「免刑不免罪」之特赦方式,以回應個案人道處境。
北檢表示,本案於114年5月27日經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以113年度重訴字第14號判決判處林劉龍子有期徒刑2年6月。經林劉龍子提起上訴,檢察官未上訴,由台灣高等法院以114年度上訴字第4312號審理。嗣115年1月16日林劉龍子撤回上訴,全案確定。本署於115年1月26日收受全卷並於翌日分執行案件,尚未發監執行。
賴總統頒布特赦令後,法務部業於今(12)日下午3時許,派員將特赦證明書送達本署,本署立即由主任檢察官梁光宗於今日下午4時許,將特赦證明書送達受赦免人林劉龍子簽收。
本署後續將依據總統特赦令及赦免法第3條前段之規定,免除受赦免人林劉龍子刑之執行,不予發監執行。
本案發生在112年5月12日,80歲的林劉龍子與嬰兒時期因腦膜炎引發肺炎、小兒麻痺致癱瘓在床,而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的兒子同住,由於兒子平日無法自理生活,都仰賴母親照料生活起居至少50年。
林劉龍子因112年4月底新冠肺炎確診在住處房間自行隔離期間,思索自己的身體狀況不佳且年事已高,兒子的身體狀況也無任何起色,深感心力交瘁,於是在5月11日先到某油漆行購買免割封箱膠帶。
隔天12日上午7時15分許,林劉龍子趁外籍看護離開兒子的房間到浴室盥洗的空檔,進入兒子房間反鎖房門,將內裝有1萬元的紅包袋塞入兒子口中,並以口水巾摀住兒子的口鼻,再以事先購買之免割封箱膠帶層層纏繞兒子的口鼻部位,將兒子悶死,外籍看護因找不到林劉龍子,想到兒子房內尋長卻發現房門已遭上鎖,在陽台看見林劉龍子在兒子房內哭泣,通知其他家屬報警處理。
台北地院合議庭審理時,因林劉龍子請其家人協助報警,並於警方到場後,向員警坦承為犯罪人而自首接受裁判,符合自首減刑規定,且衡酌本案被害人自幼即患有極重度身心障礙,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無法自理生活,是被告承受常人難以承受的負擔及壓力將其扶養長大,並悉心照料其生活起居長達50年。
從被害人之相驗照片中,長年臥床的被害人身形竟能與一般成年男子無異,衣著乾淨整潔,皮膚亦無褥瘡,更可得見被告係長年費心照料這個自幼即患有極重度身心障礙而癱瘓在床的兒子。
合議庭認為,被告在付出大半人生照料被害人甚至賣房籌措照顧費用後,於112年間適逢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確診後感到自己已年老力衰,且其自身除跌倒骨折外,心臟亦安裝數根支架,被害人身體狀況亦無起色,心力交瘁下,萌生讓被害人早點離開人世,不要持續在人世痛苦之念頭,並進而遂行其殺害被害人之意念,其內心之痛苦、無奈,可以想見,此與一般恣意剝奪他人生命者之情況,實無法等同視之。
合議庭酌情認本案倘對被告科以依自首規定減輕後之最低刑度5年,依一般國民之生活經驗與法律感情,仍有情輕法重而堪以憫恕之處,減刑後判處徒刑2年6月。
不過,合議庭在判決中指出,被告長達50年時間苦心照料患有極重度身心障礙的兒子成長,對其感情至深,可以想見,則其在疫情及年老力衰等多重打擊下,對兒子痛下殺手,其心中的痛苦早足以讓其餘生均活在自責與傷痛中,對其已是巨大的懲罰,再對其執行本院宣告之2年6月之自由刑(此已為本案適用減刑規定後之最低度刑),以應報之角度實無必要。
就一般預防之角度而言,被告所為殺害兒子之犯罪,當然是侵害他人生命法益之犯罪,但一般願意長期照顧無法自理生活的親人的人,本來就是基於對親人的愛與奉獻心,方能堅持下去。本院亦無法想像如不執行本院上開宣告刑,社會上其他照顧者即會因而有恃無恐,恣意殺害被照顧者,而影響刑罰一般預防的目的;再就特別預防角度的而言,被告對兒子痛下殺手,本源於本案上述極其特殊而複雜之動機,是縱不執行本院上開宣告刑,亦難想像被告會對他人再犯殺人或傷害等侵害他人生命、身體法益之犯罪。建請總統,考慮依赦免法規定對被告特赦。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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