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四(20日)上午10時許,台61線北上135.6公里往苗栗方向有轎車撞飛路邊處理故障車的拖吊車司機,竟然直接肇逃,駕駛同日晚間到案說明表示當下「沒注意到」。
大甲分局的調查顯示,這位肇逃嫌犯現年57歲、姓汪,當下他開車撞上站在路肩處理一輛藍色拋錨貨車的50歲童姓拖吊司機,但卻未下車察看就逕自開走,童男當場頭骨破裂血流如注、右腿變形斷裂,緊急送醫後搶回一命,但仍未完全脫離險境。
而汪男昨晚9點整前往警局說明,表示自己沒注意車前狀況才肇事,經交通分隊完成事實調查及鑑識人員車輛鑑定後,全案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大甲分局強調,肇事逃逸行為絕不寬貸。汪男除面臨刑事責任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將被處以3000元至90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且終身不得再考領。目前刑事與行政處罰程序同步進行中,警方呼籲用路人應謹慎駕駛,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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