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生物偵檢車採購案 前上校財產來源不明判刑1年6月

國防部生物偵檢車採購案 前上校財產來源不明判刑1年6月

匯流新聞網CNEWS 2026-03-06 12:0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國防部104年間辦理「生物偵檢車」採購發生不法疑案,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起訴辦理採購案的退役上校吳明郎、時任女少校邱雅姿被控圖利廠商,及得標廠商冠宇國際及其董事長陳銘宏等9人,台北地院審理後,依財產來源不明罪將吳明郎判刑1年6月,褫奪公權3年,犯罪所得560萬元沒收,其餘8名被告無罪。可上訴。

這件採購弊案源於國防部為提升國軍反恐、反生物作戰能力,103年起籌畫辦理採購「生物偵檢車」,陸軍司令部化學兵處軍品整備組負責,在104年10月由冠宇電訊公司以7.5億元取得13輛「生物偵檢車」標案,事後卻爆發車輛重要配備「生物偵檢器」有準確度不足等問題,檢調獲報後展開偵辦。

而且當時的陸軍上校整備組長吳明郎、少校邱雅姿等4軍官,涉嫌包庇廠商使用不實資料得標,等驗收發現引擎會進水熄火、「雨淋測試」、「逃生口環境測試」2項文件不符標準等,仍加以護航,讓廠商賺得3億元。

檢方起訴,吳明郎等人明知冠宇國際尚未取上述車輛涉水深度的測試報告,卻進行不實驗收,將車輛性能勾選為「合格」,甚至降低原測試標準,包庇冠宇於測試時將車輛作業艙車廂整個卸除,以空車進行測試,種種護航下才終於讓測試車輛過關,出具測試合格報告。

不過,陳銘宏等冠宇國際的被告,在113年間就被法院以美國RI公司本即授權其廠商可修改制式規格表即通用型錄,以處理相關所需文件符合各地投標標準,進而取得該標案,美國RI公司並明確肯認本案規格表所增補之內容並無任何不實之處判決無罪定讞。吳明郎則是被北檢追加起訴,北院日前審理後判決吳明郎判刑1年6月,褫奪公權3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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