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近期再度出現500元大盜!有店家去年中至年底間,遇到一名女子前來消費,女子在餐後掏出千元現鈔付餐費,看似再正常不過的平凡日常,但女子收到店家找給她的錢後,卻隨即向店員反應,「漏找500元」鈔票,儘管店員當下感覺有異,仍以為是真的漏找,隨即再抽出一張500元給女子,事後越想越不對,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竟發現女子在收到找錢後,如變戲法般迅速將500元抽走,向店員表示少找500元,速度之快,幾乎難以察覺。
據了解,今年39歲的何姓女子早年長相甜美,自述大學畢業,未料卻從26歲因不明原因開始向店家詐騙500元,同樣手法一騙就是13年;而根據判決資料顯示,何女疑似患有多項身心疾病,十餘年來一直在店家上演類似詐騙手法,在雙北執法人員眼中已「小有名氣」。
判決書指出,39歲的何姓女子去年7月15日下午前往新北市一間知名連鎖拉麵店消費,共計花費175元,她也當場支付1000元鈔票給店家,然而當店家收到千元紙鈔,並將剩餘的825元找錢給何女後,何姓女子竟直接將500元紙鈔收入外套口袋中,隨即向店家表示找零少了500元,讓店家誤以為真的少找500元給何女,再次將500元紙鈔交給她。
然而當天營業結束後結帳,店家隨即發現當日營業額少了500元,當場想起今天有客人表示漏找500元,隨後調閱監視器畫面後卻發現,何姓女子在收到找錢後,迅速將手上的500元對摺,利用店家視線死角將500元收入外套口袋中,讓店家氣得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後也通知何姓女子到案說明,何女事後坦承犯行,並將500元返還給店家,而店家事後同意不對何女追究。不過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仍認為何女不思循正當管道獲取財物,導致店家承受財產損失,念其犯案後坦承犯行,並已賠償店家所受損害,依詐欺取財罪判處其拘役5日,得易科罰金。
只是實際搜尋何女過去的犯罪紀錄卻發現,其去年1月30日下午前往台北市一間火鍋店消費,向店家購買190元的外帶鍋物,事後以千元紙鈔支付,卻以同樣手法迅速將500元收入口袋中,並向店家表示少找500元,讓店家信以為真,直到後續察覺異狀才報警處理。
不過此次何女被抓包後卻辯稱,「自己根本沒去過這間店」、「當天沒有在士林」,且監視器畫面所拍攝到的人並不是她等語,但店家卻提出具體事證,表示當日營收就是短少500元,且監視器早已明確拍下何女的犯行,何女明明有收到500元找錢,卻將500元火速收入外套口袋內,再向店家要求補給紙鈔。
對此,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何女事後未與當事店家和解或賠償,犯後坦承犯行,衡量受害店家所受損失非高,但審酌何女犯罪動機、目的、手段與其前科素行、智識程度與家庭經濟之狀況等,儘管檢察官求刑為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之刑,法官斟酌上情認為求刑過重,判處何女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