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美國關稅政策及國際經貿變動對產業造成衝擊,勞動部推出「勞工就業通計劃」,透過補助企業的方式協助失業勞工儘速重返職場。僱主採「先僱用、後訓練」模式進用失業勞工,可獲得每人每月1.2萬元工作崗位訓練費,補助期間最長達3個月。
勞動部指出,若失業勞工的技能尚未符合職缺要求,可由僱主安排職場導師提供所需的職務訓練。勞動部將補助僱主工作崗位訓練費,每人每月補助1.2萬元,最長3個月,同一年度內申請額度最高可達180萬元。「工作崗位訓練」內容由企業依實際職務需求規劃,並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失業勞工,新進人員正式僱用後,由職場導師進行實務指導,從工作流程、專業技能到實際操作逐步學習。
針對失業30日以上、但已具備足夠技能的受影響失業勞工,勞動部表示,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運用僱用獎助鼓勵僱主釋出工作機會。僱主以按月計酬全時僱用且僱用滿30日以上,即可申請「僱用獎助」,每人每月補助6000元,補助期間最長6個月。
此外,勞動部針對中高齡或因工作內容、設備或身體條件受限的求職者,提供職務再設計措施。措施內容包括改善設備、調整流程或導入輔具等,每名勞工每年最高補助10萬元,以提升留用與穩定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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