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兩位聯邦眾議員 Max Miller 與 Steven Horsford 於本週四發布了一份名為《數位資產平價法案》(Digital Asset PARITY Act)的討論草案,旨在重新形塑聯邦稅法對數位資產的課稅方式。
這項提案的核心目標是為美國日益成長的加密貨幣市場提供更明確的稅務規範。草案中特別針對穩定幣(stablecoins)的稅務處理提出改革。根據提案,若穩定幣的成本基礎(cost basis)變化不超過掛鉤金額的 1% 或 0.01,則可免於損益認列。此外,用於獲取或移轉受監管美元掛鉤穩定幣的交易成本,將不得計入投資人的成本基礎。
草案還建議引入一項新的最低限額(de minimis)規則,對於低於 200 美元的穩定幣交易活動,將豁免其稅務或申報要求,不過年度總上限仍待最終決定。至於透過借貸、質押(staking)或「被動」驗證服務所獲得的收入,將每年以公平市價(fair market value)計算,並視為總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這份草案目前僅為討論版本,尚未正式提交國會。其發布目的在於啟動議員、產業利益相關者及市場參與者之間的對話與辯論,以收集各方意見。加密貨幣倡議組織「數位商會」(Digital Chamber)執行長 Cody Carbone 指出,清晰的數位資產稅務規範對於將產業活動「引導回美國本土」至關重要。他表示:「我們需要數位資產稅務的明確性,否則相關活動永遠無法完全在美國本土落地。」然而,區塊鏈倡議者 Pierre Rochard 則對此草案持不同看法,認為其方向「錯誤」,因為它僅針對穩定幣,卻忽略了比特幣等其他數位資產,且將穩定幣視為與法幣掛鉤而非等同於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