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台積電任職的工程師陳力銘,轉赴設備供應商任職後,涉嫌竊取2奈米製程機密,並翻拍數百張資料,智財商業法院今(27日)宣判,4人依違反國安法分別判刑2年至10年不等,全案仍可上訴。
檢方指出,陳力銘離開原公司後,進入東京威力科創台灣子公司擔任主管,為提升蝕刻設備表現,自2023年起透過學弟吳秉駿及同事戈一平,使用筆電登入台積電內部系統,並以手機翻攝包含2奈米製程測試數據在內的資料,累計數百張影像,其中有14張經認定屬於國家核心關鍵技術。
調查亦發現,陳力銘另與仍在職的工程師陳韋傑合作,外流14奈米以下製程相關技術,以及關鍵化學材料與設備參數。另有東京威力科創台灣子公司高層盧怡尹,被控在案發後刪除雲端資料,遭依滅證罪起訴。檢方對陳力銘求處21年重刑,其餘被告與公司亦分別請求科以重刑及高額罰金。
本案分三階段起訴,首波聚焦2奈米機密外洩,檢方建請判處陳力銘14年,吳秉駿與戈一平各求刑9年與7年;第二波針對公司違反營業秘密法,求處1.2億元罰金;第三波則針對14奈米技術外流部分,建請陳力銘與陳韋傑分別判刑7年與8年8月,公司另被求處2500萬元罰金,盧怡尹則求刑1年。
審理期間,陳力銘、吳秉駿與戈一平均已認罪,僅陳韋傑否認涉案。吳與戈分別以300萬及200萬元交保並接受電子監控;陳力銘及陳韋傑則因案情重大持續羈押。法院今上午宣判,陳力銘判10年,吳秉駿3年,戈一平2年,陳韋傑6年,全案仍可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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