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黃之鋒,在1996年,主權移交前一年出生。香港主權移交19年,我今年19歲。2047年的時候,我51歲,在我人到中年的時候,到底那時的香港前途,是由中共決定,還是香港人決定?我不清楚。但至少,若然上個十年,我們經歷公民社會興起,以及民主回歸走到盡頭。下個十年,我們付出代價也好,甚至是押上前途也好,也應該純粹地,背負我們應背負的東西。」這是香港新政黨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的最新臉書發言。
黃之鋒指出,過去五年,從成立學民思潮到促成反國教運動,再由爭取公民提名走到雨傘運動,香港人的確有不少成長。面對公民運動的高低起跌,他能在這風起雲湧的時代與港人並肩同行,甚至創造歷史,實在有著無盡感激。
從學生組織轉戰政壇,黃之鋒身份改變絕非簡單選擇,但為著推動民主運動重新啟航,透過自決運動告別民主回歸的陰霾,他決意籌組政黨正式參政,謙卑沈著應戰,為香港前途打拼,「香港人,再沒有可以虛耗的光陰,也沒有迴避前途問題的本錢,所以我願意,在未來十年,與你們一起完成這個時代的歷史任務:民主自決!」
你還記得嗎?在2014年9月26日那一晚,黃之鋒衝進了公民廣場,自此開始為期79天的佔中運動,訴求2017年香港首長真普選。運動最後在政府拒絕所有訴求並清場行動後,終告失敗。
後來在接受BBC專訪時,黃之鋒透露他認為「雨傘革命」失敗的主要原因有二,但「翻過政府總部圍欄」是他這生最棒的決定,還有和女友錢詩文交往。
缺乏明確民主路線 與政府抗衡力量不足
黃之鋒承認,在衝撞體制的同時他們並沒有明確的民主路線和目標,也沒有將行動和訴求普遍傳達給香港公民,此為第一個失敗的因素。在這樣基礎上成立的行動,無法讓他們有足夠的人力支援,足以和政府力量抗衡。
黃之鋒表示,「如果我們有兩百萬個香港市民願意一起來抗議、罷工,維持兩個月的抗爭,也許就足以讓政府讓步。」
從錯誤中學習 儲備能量再戰
雨傘革命過後,黃之鋒必須承受隨之而來的負評和後果。他堅持自己沒有做錯事,但是接受自己要面對入獄的刑罰。他表示自己願意承擔責任,只是無法想像沒有網路和手機的生活。
到了2017年,當初參與雨傘革命的群眾,或將看著由北京政府內定的候選人登上首長的位置。然而黃之鋒想得比兩年後更遠,他希望在之後的抗爭運動更正在雨傘革命所犯的錯,那就是向香港民眾提出可行的計畫,來傳達民主訴求。
在2030年,民主運動需要一個更明確的路線,來實現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全民公決,讓香港公民決定是否要支持一個新的憲法或是基本法律。且在2047年,黃之鋒認為「一個國家,兩種體制」的形式勢必結束,港中之間明顯的差異邊界應該消弭。
延伸閱讀:直擊大甲媽遶境現場之新手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