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容易被視為社會中的弱勢族群,主要是因為在社會參與過程中,經常遭遇各種不適當對待,如在求學過程中,因為學校沒有提供適切的支持服務,選擇系所受到限制或無法順利完成學業,企業拒絕進用身心障礙者的新聞也時有所聞。有越來越多的身心障礙團體藉由各種社會行動,促使身心障礙者處境慢慢被社會看見。
近年來各界不斷在提倡性別平等的重要性,然而身心障礙者的性別議題長 期被忽略,仍未能在這一波性別平權運動裡受到重視。從邱大昕2011年的研究發現,一些對身心障礙性別角色的刻板印象,如社會不期待身心障礙女性擁有妻子與母親的角色,需要被他人保護的,自己都無法照顧好自己,怎麼有能力生育孩子、教養孩子身心障礙女性在許多應有的權益上容易被漠視。;身心障礙男性,社會認為即使他們要組織一個家庭,也需要非身心障礙配偶的照顧。就身心障礙聯盟過往的經驗中發現,身心障礙男性也必須具備堅毅陽剛的特質,並且需要有傳宗接代的責任。
透過書寫為自己發聲、也讓別人看見身障者「性別差異」
因此,身心障礙聯盟於2015年展開「生命經驗書寫課程」,邀請身心障礙者書寫自己的故事,以文字方式,為自己的障礙處境發聲。在課程參與中,不同障礙類別、不同生命階段、不同背景的交流與互動下,彼此的想法互相激盪且流暢與豐富。在成員的經驗中,我們試圖找出相同的因素與經驗,描繪障礙與性別交織的圖像,並且將這樣的課程成果出版了《筆尖上的微光》,讓社會大眾有機會了解身心障礙者性別的經驗。
【筆尖上的微光】生命經驗寫作男性班上課情形。
無論不同年齡、不同世代、不同成長背景的身心障礙者都有著非常獨特的性別角色樣貌,我們不該單單只看見身心障礙者因「障礙」而導致的需求,卻忽略了「性別角色」上的差異。
今年的「障礙青年性別意識:生命經驗寫作課程」,有興趣的障礙青年可參考。
參考資料:
邱大昕(2012)。為什麼需要女性主義身心障礙研究? 婦研縱橫96期。
本文由身心障礙聯盟研發專員黃兆志撰文,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授權刊登,原文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