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文:陳木村
台灣政府在2002年制訂了一套「挑戰2008黃金十年」的發展重點計畫,其中文化創意產業即是重點政策之一,同時各縣市政府、民間社團及企業也跟著配合展開與落實,其中最明顯的幾個策略就是延續早期的「社區總體營造」、「商業提昇計畫」(即形象商圈、商店街)、「觀光工廠」、「相關文化園區建置」等,並透過產官學資源與機制,大量培育創意、設計、影視、動漫、文創等人才,同時獎勵相關創意及產業創新等,才得以讓台灣在文化創意產業有些成果展現。
後續為了再讓文化得以深根以及將文化產業化,所以1992年內政部藉此也推行「新故鄉社區營造」。1993年農委會亦借力使力導入「一鄉一特產計畫」。1998年農委會又再次導入「城鄉新風貌五年計劃」。以及1999年環保署也為配合社區環境需求而推廣「鄉村環境改善再造專案」。以上無論從任何專案計畫展開,都是以當地文化特色為基礎的規劃,並適時導入產業化,以期該項專案計畫得以產生後續自主經營與發展的目的。
自此文化產業化、產業文化化意識才得以真正導入,但後續卻也難以落實。主要是因為從事創作或規劃者,普遍以「美學」與「美感」為主軸,所以所設計或規劃出來的基地或園區,幾乎是缺乏地方文化元素與素材,所以呈現出來的都是設計感很重。就如新近完成的北投文創基地、萬華艋舺文創基地、台中創新基地等,幾乎可以說是現代化空間與造型設計展。也因此各處新創或文創基地初期人潮雖然很多,但購買人卻不多,最後參與業者流動率也很高。
台灣的故宮翠玉白菜、中影文化城、韓國民俗文化村、大藏經,日本狄斯奈樂園、HeiioKitty等,均造就出不同時代的文化產業經濟與價值。也無論這些文創產業所創造的經濟與價值多少,其最大的共通特色都是有文化產業化、產業文化化的整合。比起現在兩岸到處都是文創基地、文創育成中心、文創市集等,都來得精采與務實。
因此當每一個地區的文創要展開時,必須是地方人文、歷史、地理、環境、產業與交通等特色做蒐集與分析,並找出具有該地區特色的文化或產業,同時具有無法被取代的功能,如此才得以讓此產業在該地區再深耕與活化。
依據此文化原則與元素之後,後續任何場地、基地、園區等規劃或建造時,都可以依據此文化原則與元素做創意規劃,接者包含後續產品、活動或行銷等也是如此的依循。初期或許大家都會有所摸索與模糊現象,但是戲棚下是站久的人的,也就是長期都是如此持續下去的話,消費者印象就會將該地區的地名或文化劃上產業等號。
就如台灣瑞芳九份芋圓產業雖然很出名,但卻看不到芋圓有關任何景觀或是文化活動,所以隨時會被取代的危機。雲林水林地瓜很具特色品種,但也是缺乏文化產業化,所以知名度不如竹山地瓜、金山地瓜等,其實論種植地瓜面積、品種,還是水林種植地瓜大且好多了。
萬華艋舺文創基地參觀人潮稀少
新北投捷運站文創基地人潮也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