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今(9)日表示,為引導民間資金投入政府公共建設,將開放保險資金投入符合財政部提供一定條件的「公辦都市更新案件」。
壽險業積極爭取投資「都更案」,金管會今天終於放鬆,但還是以投資「公辦」都更案為原則。王儷玲表示,財政部近期辦理公共建設案招商大會,希望能引進民間資金投入,金管會決定配合政府政策,開放保險資金投入。
雖然金管會鬆綁,但王儷玲表示,金管會還是訂出4大原則,分別是:一、須配合政府政策或公建目的,且須「百分之百公有或國營事業持有、基地完整、單獨開發、無再涉整合其地土地」的國有土地或地上權案。
二、對辦理公辦都更案,所取得的資產,不能有「非屬」保險法規定的業務,保險業者投資後,應有利用並獲取收益事實。
三、保險公司RBC(資本適足率)標準須達法定的200%,才能投資,且投資前,不得有內控缺失或未改善等狀況。
四、保險公司須依規定向金管會申請核准,在金管會核准後承做。
依據財政部提供51個案件,金額新台幣1800億元,其中較大案件包含新北市新莊國際創新園區興建營運移轉案、基隆火車站暨西二西三碼頭都市更新案、以及基隆港調車場都市更新計畫等。
壽險公會預估,壽險業至少有5000億資金可投入公建工程,但目前政府推出的公辦都更案規模僅約數百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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