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二崙鄉一座廣達2公頃、深約3層樓高的湖泊,今年5月當地舉行西瓜節時,有2名學生戲水慘遭滅頂,為地方盛事留下憾事。
本刊調查,這座「殺人湖」竟是一筆「未登錄土地」,且是30年前一位民代盜採砂石留下的大坑洞,經年累月積聚雨水而成,縣府與國有財產署卻互推責任,地方政府護土失責在先,中央政府土地管理疏怠於後,這不僅是因果循環的人禍,還是不折不扣的官僚殺人。
7月14日正午,雲林縣二崙鄉中山路的一處矮鐵皮屋內,傳出陣陣誦經聲和燃香氣味,一名十多歲國中生的肖像就立在供桌上,「雖然我也必須為兒子的死付出一半責任,但政府單位在出事後互踢皮球的態度,實在令人難以苟同。」這名平實的農夫廖先生是死者的父親,他見到本刊記者來訪,鬱結在心中好一陣子的怨氣,終於吐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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